圈定创意设计等八个重点领域 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记者4月7日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开发银行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时间表和任务书。
《意见》把“文化引领、产业带动”“农民主体、多方参与”“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特色发展”作为基本原则,提出到2025年,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有效机制基本建立,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得到有效激活,乡村文化业态丰富发展,乡村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乡村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文化产业对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带动作用更加显著,对乡村文化振兴的支撑作用更加突出。
《意见》明确了创意设计、演出产业、音乐产业、美术产业、手工艺、数字文化、其他文化产业、文旅融合等8个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重点领域,提出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建立汇聚各方人才的有效机制、加强项目建设和金融支持、统筹规划发展和资源保护利用等4方面政策举措,促进文化产业人才、资金、项目、消费等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产业项目是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必须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扶持和服务职能,制定有效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和服务力度,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推动具体项目的落地实施。
一是注重发挥重点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国家开发银行等部门,按照自愿申报、动态管理、重点扶持的原则,遴选一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加大支持和服务力度,促进项目落地实施。
二是注重开发性金融服务保障。国家开发银行将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信贷政策并遵循市场化运作的前提下,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对乡村文化和旅游项目提供包括长周期、低成本资金在内的综合性优质金融服务支持。
三是鼓励各地创新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鼓励各地金融机构根据乡村文化和旅游项目的特点,因地制宜、创新产品,通过上门签约、灵活担保、主动让利等多种方式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展针对乡村文化和旅游项目的保险业务。引导各类投资机构投资乡村文化和旅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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