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市级科技成果评价的预备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工作安排,我市科技成果评价工作计划于2021年5月中旬进行,望各县区科技局和市直有关单位提前统筹,做好科技成果评价的前期准备工作。

附件: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doc

联系人:刘文慧   崔宗民    电话:519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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