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国际邮轮港区启动区开发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青岛国际邮轮港区启动区开发建设导则(试行)》已经青岛市历史城区保护更新指挥部办公室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青岛国际邮轮港区服务管理局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日

  附件:《青岛国际邮轮港区启动区开发建设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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