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委办第三督导组对铜川市煤矿进行安全督导检查

  4月4日至5日,陕西省安委办第三督导组由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建文带队,赴铜川市进行安全督导检查。 
  督导组深入铜川市玉金煤矿、铜鑫煤矿,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重点督导检查了安全生产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省安委办关于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通知相关文件落实情况,检查了企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清明假期期间市县(区)对煤矿安全生产安排部署、煤矿企业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了执法文书。 
  督导组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两个至上”,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二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和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三要提高风险管控能力。要重视煤矿灾害超前治理,着力提升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抓好双重预防机制和煤矿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全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治理问题隐患。四要严格监管执法。市县(区)政府要认真落实驻矿盯守、安全巡查、联系包保责任,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力度,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煤矿企业要举一反三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治,整改不到位的不得进行生产,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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