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2022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2年3月29日,我市起草了《平度市2022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1〕18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1号)明确要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农村公路每年养护里程达到总量的7%以上;到2022年底前,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0%以上,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结合青岛对我市的考核任务,确定2022年平度市四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路网改造升级61.18公里,实施路网延伸通达48.58公里,路面状况改善308.65公里,危桥改造19座(当年完成12座,2023年续建7座),涵洞处治6座,村道三级及以上安保工程15.45公里。

二、制定目的

       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为进一步完善农村路网结构,优化道路交通出行条件,真正把“四好农村路”建设成农民增收的幸福路和乡村振兴的发展路,特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依据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5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1〕18号)、《青岛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青岛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细则》(青农委办发〔2021〕1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四、基本情况

   ( 一)项目筛选原则

1.先急后缓原则。农村公路路网改造升级项目主要针对路面破损比较严重、影响车辆通行、群众反映强烈和迫切希望修建的道路。镇(街道)已经完成征迁的路段优先实施。

2.注重民生原则。充分结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

3.支持园区建设、服务乡村振兴原则。

4.县乡道及进村道优先实施原则。

5.根据考核指标预估与我市实际相结合原则。

   (二)项目内容

1.实施路网改造升级工程61.18公里,估算投资12740.1万元,将进一步提高公路技术等级,提升通行能力。

2.实施路网延伸通达工程48.58公里,估算投资10413.12万元,将对砂土路进行硬化,改善周边群众出行条件。

3.实施路面状况改善工程308.65公里,估算投资20974.79万元,将对目前出现病害的道路实施大中修和预防性养护工程,提高道路行驶舒适性。

4.实施危桥改造19座(当年完成12座,2023年续建7座)、涵洞处治6座,估算投资1946.23万元。

5.实施村道安防工程15.45公里,估算投资774.5万元。

项目估算建安费46849万元、其他费2152万元,合计估算总投资49001万元。

五、时间安排

       3月份完成项目可研(代项目建议书)、初设招标工作;4月份完成初设批复,开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监理招标工作,有关镇(街)全面完成清障工作;6月份完成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监理招标工作,进行各项准备工作,项目正式开工;11月份项目完工。

六、资金来源

       上级奖补及平度市级自筹。

七、责任分工

       2022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上级资金争取,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作为建设单位具体实施;本级自筹部分,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属相关企业负责资金筹措拨付;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中心等职能部门协助做好项目前期有关工作;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道路施工的征地拆迁、补偿、清障以及信访处置等工作,对不能保障工程顺利推进的镇(街道),将调减下一年度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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