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宗深汕合作区工业地,5月5日出让

深圳公告两宗深汕合作区普通工业用地,将于5月5日出让。

宗地号E2022-0001,土地位置鹅埠镇,鹅埠路与龙山路交汇处西南侧,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准入行业类别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土地面积19732平方米,建筑面积59196平方米,挂牌起始价1840万元,竞买(投标)保证金368万元,土地使用年限30年。

宗地号E2022-0002,土地位置鹅埠镇,鹅埠路与龙山路交汇处西北侧,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准入行业类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土地面积55319平方米,建筑面积165957平方米,挂牌起始价6850万元,竞买(投标)保证金137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30年。

本次出让E2022-0001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开工,两年内竣工;E2022-0002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开工,两年半内竣工。

项目建成后,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宗地的厂房、宿舍、小型商业产权归竞得人所有,该宗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在土地使用期限内不得出租,确有出租需要的,出租比例不超过建筑面积的20%,且应当在《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中明确约定租赁面积比例、租金标准、租赁对象及违约处置措施,其承租主体应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产业项目,产业类型须符合合作区产业发展规划,同时引进的承租主体需取得合作区产业主管部门同意。

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土地使用权。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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