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实施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的通知

关于应对疫情影响

实施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的通知

威住20225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威海市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威政办字〔20226号)精神,为帮助我市缴存企业和职工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纾困解难,现就应对疫情影响实施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缴存业务

1.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延期至2022630日前缴存,企业无需申请。

2.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最低至5%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时间不超过1231企业缓缴期满后,应恢复正常缴存并在三个月内及时足额补缴住房公积金。

在此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业务

受疫情影响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等新市民群体可延期至20221231日前缴存在此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贷款业务

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630日前未能正常还款的,可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四、业务办理时限

疫情防控期间,职工提交申请材料超过规定时限延长受理时限至630日。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3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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