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煤炭煤电兜底保障能力

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的《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2022年,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4.1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7.3%左右。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虑,并留有适当弹性。

《指导意见》提出,加强煤炭煤电兜底保障能力。统筹资源接续和矿区可持续发展,有序核准一批优质先进产能煤矿。加快推进在建煤矿建设投产,推动符合条件的应急保供产能转化为常态化产能。以示范煤矿为引领,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与升级改造。深化煤矿安全改造。科学规划建设先进煤电机组,按需安排一定规模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的支撑性电源和促进新能源消纳的调节性电源,保持装机合理余量,新建项目要严格执行煤耗等最新技术标准。推动落实煤电企业电价、税收、贷款等支持政策,鼓励煤电企业向“发电+”综合能源服务型企业和多能互补企业转型。

《指导意见》明确,充分利用油气矿区、工矿场区、工业园区的土地、屋顶资源开发分布式风电、光伏。加强煤炭产能储备,在煤炭消费集散地、铁路运输枢纽和重点港口布局建设一批煤炭储备基地。以“揭榜挂帅”方式实施一批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巩固可再生能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技术装备优势,加快突破一批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加快能源系统数字化升级,积极开展煤矿等领域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的智能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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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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