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与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路资本”)签订了《兴微(广州)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兴微(广州)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微基金”)基金份额98亿元人民币,占兴微基金份额的99.99%,智路资本为兴微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号)。
二、基金备案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微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信息如下:
备案编码:SVJ894
基金名称:兴微(广州)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2年03月29日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微基金尚未开展投资活动,可能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或投资未能通过境内外监管机构审批等诸多不利因素,以及受国家政策与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行业监管政策与行业周期波动、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亏损或投资失败等达不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兴微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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