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
“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渝府发〔2022〕2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2022年3月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发展环境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发展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推动文艺繁荣发展
第一节 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
第二节 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
第四章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第一节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乡一体化建设
第二节 打造高质量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第三节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第五章 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巩固壮大主流媒体阵地
第二节 持续推动精品建设和品牌建设
第三节 构建广电及网络视听技术体系和安全体系
第六章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
第一节 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传承
第二节 加强考古发掘与研究
第三节 加强博物馆体系建设
第四节 加强文物保护与利用
第五节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第七章 推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
第一节 培育壮大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第二节 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新业态
第三节 加强文化创意产品开发
第四节 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
第八章 加快建设巴蜀文化旅游走廊
第一节 传承弘扬巴蜀文化
第二节 加快发展巴蜀文化旅游产业
第三节 着力开展文化旅游走廊市场推广
第四节 建立和完善共建机制
第九章 构建“一区两群”旅游发展格局
第一节 加快建设世界知名都市旅游目的地
第二节 加快建设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
第三节 加快建设渝东南武陵山区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
第十章 实施旅游精品工程
第一节 全面提升都市旅游
第二节 着力打造长江三峡旅游
第三节 加快推进民俗生态旅游
第四节 做大做强温泉旅游
第五节 做优做靓红色旅游
第六节 转型升级乡村旅游
第七节 加快发展康养及休闲度假旅游
第十一章 提升和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第一节 提升和完善旅游要素体系
第二节 提升和完善旅游交通体系
第三节 提升和完善旅游集散体系
第四节 加快智慧旅游建设
第十二章 推进文旅融合体制机制创新
第一节 建立和完善文旅融合发展机制
第二节 加快文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第三节 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
第四节 培育壮大文旅市场主体
第十三章 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
第一节 加快文化和旅游科技应用与研发
第二节 加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第三节 健全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生态
第十四章 加强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
第一节 加快提升国际影响力
第二节 深化文旅区域合作
第三节 加强文旅品牌营销与城市形象推广
第十五章 加强规划实施
第一节 建立和完善投融资机制
第二节 加强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节 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引导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重庆实际,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和旅游发展工作,聚焦文化强市建设和全力打造旅游业发展升级版,纵深打好三峡、山城、人文、温泉和乡村牌,主要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基本完成,实现了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速度规模与质量效益相统一,文化和旅游工作呈现稳中有进、繁荣向好的发展态势。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持续发力。公共文化设施不断健全,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实现全覆盖,国家等级馆率位居全国前列,重庆国际马戏城一期、重庆自然博物馆新馆、三峡文物科技保护基地建成投用。文化艺术创作成果丰硕,舞剧《杜甫》荣获第十届中国舞蹈“荷花奖”舞剧奖,魔术《幻影飞鸽》荣获第十届中国杂技金菊奖魔术节目奖,歌剧《尘埃落定》、川剧《江姐》等8部作品入选“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雕塑《烈焰青春》荣获第三届“中国美术奖”金奖。文化产业稳步发展,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12.5%,文化市场主体新增4万余个,成功创建7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85个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旅游业影响力不断扩大。旅游精品量质并举,新增国家5A级旅游景区3个、4A级旅游景区27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4个、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1个。旅游接待平稳快速增长,2016—2019年接待游客人次和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速分别达到13.8%和26.4%。旅游美誉度、满意度显著提升,《2016年中国旅游城市吸引力排行榜》重庆居第3位,世界旅游业理事会发布的《2018年城市旅游和旅游业影响》显示重庆为全球旅游增长最快城市,荣获2019年度中国城市旅游品牌第2名,重庆在旅游城市游客满意度评价中多年排名全国第1位。
文旅融合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市、区县两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按时改革到位,开启文旅融合发展新局面。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全面启动,文化、旅游、广电、文物、市场监管等协作机制初步建立,达成合作事项40余项。旅游演艺助推融合发展,《印象武隆》《天上黄水》《梦幻桃园》《烽烟三国》等文旅演艺陆续改版提质,市级文艺院团驻场旅游演出数量实现突破。文旅交流推广活动创新开展,成功举办两季“双晒”大型文旅推介活动和重庆全球旅行商大会、重庆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等系列文旅交流推广活动。
广播电视发展稳步提升。阵地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成功组建重庆卫视、融媒体新闻、现代广播媒体、影视制作、生活服务、新媒体数字内容等媒体集群,融媒体中心建设实现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全覆盖。影视精品力作持续涌现,其中电视剧《共产党人刘少奇》等5部影视作品获中央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网络电影《士兵的荣耀》纳入国家广电总局“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精品网络视听节目上线仪式”首推精品节目。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17个区县建成应急广播系统,14个贫困区县完成广播电视制播能力提升工程,全市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超过99%。技术建设提档升级,重庆广电集团(总台)11个公共电视频道全部实现高清播出,“智慧广电”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重庆成功入选国家首批广电5G试点建设城市。
文化遗产保护持续增强。文物基础工作更加夯实,完成629个重点文物保护项目,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5个、中国传统村落36个、博物馆24个,市级以上文保单位“四有”(有保护范围、保护标志、记录档案、保管机构)工作完成率达到100%。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不断完善,武陵山区(渝东南)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8个项目入选首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全市国家级、市级非遗项目分别达到44项、707项,国家级、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命名数量分别达到60人、711人。考古工作能力有效提升,考古发掘面积16.8万平方米,出土文物3.7万件套,钓鱼城范家堰南宋衙署遗址荣获“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重庆文化和旅游发展面临诸多利好。从国家层面看,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纵深推进,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深入实施,有利于重庆文化和旅游拓展新空间。从市级层面看,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深入推进,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国际人文交流城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有序实施,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持续筑牢、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加快建设,长嘉汇、广阳湾、科学城、枢纽港、智慧园、艺术湾等重点片区打造,有利于全市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同时,重庆文化和旅游发展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文旅产业发展受挫、文旅消费信心不足的举措还不多。公共文化资源配置不均衡,优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完善。市场主体发育滞后,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不充分。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国际知名的旅游景区、度假区数量还不多,不能满足广大市民和游客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面临重大机遇,也面临诸多挑战。我们要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重庆的新征程中,加快建设文化强市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奋力谱写文化和旅游发展新篇章。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主客共享,近悦远来”的国际旅游枢纽城市,加快建设文化强市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第二节 发展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固本培元,守正创新,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发展为了人民,推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高品质公共文化产品,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切实改善民生,丰富文化和旅游产品体系,提高服务品质,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互联网和现代科技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推进文旅产品业态和服务方式创新;推进旅游资源绿色开发、旅游方式绿色转型;加快融入国家区域开放战略,打造文旅开放平台;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产业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等功能,推动发展成果惠及更多民众。
坚持文旅融合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宜融则融,能融尽融,加快推动文化资源向旅游转化,促进旅游业文化内涵提升,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文化高效能传播。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期末,文化强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文化软实力大幅度提升,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国际旅游枢纽城市建设全面推进,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加快建成。
——文化事业发展实现新进步。公共文化设施扩面提标建设稳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效能不断提升,文艺创作生产增量提质,创排演出水平明显提升,媒体融合发展取得新进展,文化保护和传承利用更加有效。
——文化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推动文化产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形成以大数据和智能化为引领、以数字文化业态为支撑、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文化产业发展实力和竞争优势明显提升。
——旅游业发展迈上新台阶。旅游产品和业态更加丰富,旅游要素配套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智慧旅游建设加快推进,品牌打造和市场拓展成效显著,旅游供给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旅游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文旅融合发展进入新境界。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文化铸魂、文化赋能和旅游为民、旅游带动作用全面凸显,文旅融合发展向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形成优势叠加、双生共赢的良好局面。
专栏1 重庆“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主要指标
分 类 | 序号 | 指 标 | 单位 | 属性 | 2020年 | 2025年 |
建设文化强市 | 1 | 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 | 预期 | 3.9 | 4.5 |
2 | 规模以上文化企业 | 家 | 预期 | 1045 | 1200 | |
3 | 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 | 平方米 | 约束 | 640 | 800 | |
4 | 舞台艺术重点剧目 | 台 | 预期 | 10 | 12 | |
5 | 电视剧、网络影视剧年均出品 | 部 | 预期 | 20 | 20 | |
6 | 区县融媒体中心电视频道高清化率 | % | 预期 | 41 | 100 | |
7 | 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 | % | 约束 | 99 | 99.5 | |
8 |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 项 | 预期 | 707 | 807 | |
9 | 国有公共博物馆覆盖率 | % | 约束 | 90 | 100 | |
10 | 市级以上文保单位开放利用率 | % | 预期 | 88 | 100 | |
建设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 11 | 旅游业总收入 | 亿元 | 预期 | 4007 | 7500 |
12 | 旅游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 | 预期 | 3.9 | 5 | |
13 | 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数量 | 个 | 预期 | 131 | 180 | |
14 | 市级以上旅游度假区数量 | 个 | 预期 | 23 | 35 | |
15 | 精品特色旅游线路 | 条 | 预期 | 117 | 180 | |
16 | 旅行社数量 | 家 | 预期 | 714 | 800 | |
17 | 等级景区智慧化率 | % | 预期 | — | 100 | |
18 | 中高等级及以上导游人数 | 人 | 预期 | 290 | 390 |
到2035年,基本建成文化强市,全面建成世界著名旅游城市,文化艺术事业兴旺繁荣,优秀文化产品、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效能显著提升,文化产业实现向数字化转型升级,城乡一体、区域协调的现代公共文化体系全面建成,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均等化,旅游能级和竞争力全面提升,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显著提升。
第三章 推动文艺繁荣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深化体制改革,激发创作活力,不断推出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精品力作。
第一节 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
推进文艺精品创作。抓好全市重点剧目的创排、打磨和展演工作,新创、修改打磨、复排大型舞台剧目30部,力争1—2台剧目在全国专业艺术评选活动中获奖,创作重点题材美术作品10件。以内容生产为核心,讲好重庆故事,传播好重庆声音,打造一批影视精品。
推动文艺精品展演。建立健全剧场供应机制,制定推出鼓励展演的政策措施,推动文艺院团开展更高水平的演出活动。以解放碑为中心,统筹利用现有剧场和展演空间,打造长嘉汇演艺聚集区,提供常态化文化演艺产品。鼓励市级国有文艺院团做强区域优势艺术门类,积极承担市级重大主题创作演出任务,组织优秀作品参加全国重要展演活动。引导各区县文艺院团以服务基层群众为主要任务开展政策宣传、艺术普及、惠民演出等工作。
完善艺术创作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艺术精品创作生产的投入,将艺术精品创作生产列为各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重点支持对象;充分发挥重庆市艺术创作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的孵化作用,对原创作品、优秀作品等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支持,对大型舞台剧本孵化项目给予专项资助。完善“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创作引导和保障机制,加大对舞台艺术创作的扶持力度,深化拓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扶优扶强工作。健全作品评审机制,构建新时代文艺评价体系,完善和改进文艺评奖机制,加强文艺评论阵地建设和理论研究。
第二节 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
完善院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分类指导、一团一策”,为市级文艺院团“破瓶颈、保基本、减负担”。引导院团以演出为中心环节,提升院团综合实力,形成示范性、导向性、引领性的新时代文艺院团,推动重庆川剧院建设成为全国一流院团,重庆芭蕾舞团、重庆杂技团、重庆京剧团建设成为西部一流院团。持续优化事业体制院团和已转为公益性保护传承机构的国有文艺院团的运行机制,稳妥推进未列入保留事业单位性质范围的国有文艺院团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指导已转企改制的国有文艺院团加快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演艺企业集团充分发挥聚合优势成为骨干文化企业,推动1—2家文化企业上市。提升区县文艺院团自主发展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区县组建国有文艺院团。
建立院团激励保障机制。设立市级文艺院团舞台艺术精品创作专项资金,发挥市级文艺院团激励引导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作用,全力保障市级文艺院团改革发展、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演出活动等。鼓励有条件的国有文艺院团探索剧目股份制、项目制等多种灵活方式,推动艺术院团进入资本市场。加快薪酬制度改革,完善艺术人才激励机制,推进实施岗位负责制、项目负责制,探索知识产权等要素参与分配及产权激励方式。加强剧院(场)及舞台配套设施等场所设施建设,加快文艺演出院线建设。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探索演员演出收入与演出贡献挂钩,不断提升演出质量。
专栏2 文艺繁荣发展重点项目
演艺载体打造:统筹利用重庆川剧艺术中心、重庆国泰艺术中心、重庆国际马戏城、重庆大剧院等剧场和展演空间,打造长嘉汇演艺聚集区。 场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长江音乐厅、重庆芭蕾舞团团场、重庆民族乐团团场、重庆国际马戏城二期、重庆国际舞蹈中心(江北、北碚等)、美术公园等。 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实施经典抗战话剧排演工程,力争每年推出剧目1部以上;创排舞剧《绝对考验》、杂技剧《一双绣花鞋》、话剧《天坑问道》、歌剧《一江清水向东流》等剧目;推进重大题材美术作品创作。 |
第四章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统筹城乡区域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构建高质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第一节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乡一体化建设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定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服务目录),进一步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档案馆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建设和服务标准规范,健全公共数字文化标准规范体系。强化标准实施,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体系,建立标准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培育城乡公共文化空间。合理布局城市公共文化设施,补齐薄弱地区短板,新建公共文化设施适当向城乡结合部倾斜。落实新建、改扩建居民住宅区按专项规划配套建设公共文化设施要求。积极推进社区文化“嵌入式”服务。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改造,创新打造一批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培育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资源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合发展。推进“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开展“艺术乡村”建设试点。实施“百乡千村”示范工程,以点带面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因地制宜建设文化礼堂、文化广场、非遗传承体验中心(所、点)、乡情陈列馆等主题功能空间。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试点。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协同发展机制。围绕“一区两群”发展格局,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城市提升、乡村振兴有机结合,推动城乡、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全面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现总分馆资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推进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延伸到农村、基层。加强农村基层广播电视建设,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户户通”向人人通、移动通、终端通转型升级。增加社保卡文化功能,推动公共图书馆实现免注册借阅。探索跨部门、跨机构、跨领域、跨区域联合开展资源建设,加强城市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对口帮扶。
第二节 打造高质量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加快重庆图书馆分馆等市级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开展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周边交通设施改造和环境治理,打造一批体现国际化、现代化的城市人文地标。推进区县文化馆、图书馆等达标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档案馆打造档案文化市民开放空间,实施历史文化体验馆示范计划。推动全市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和监测机构的设施设备达标升级,全面推进“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建设。推进基层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开展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改造升级,配合乡村文化振兴工程、“振兴书房”项目、城市书房工程等推进阅读阵地提档升级。推进老旧小区文体设施改造、特色文化广场建设、城区文体公园建设。
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持续开展“重庆读书月”等品牌读书活动,培育一批全民阅读推广项目。支持档案馆开展档案主题文化展览陈列等档案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民艺术普及,设立全民艺术月,举办全民艺术节,常态化开展流动文化进村服务。积极开展群众文艺创作和活动,扶持优秀作品项目参加“群星奖”等国家级奖项评比。持续开展广场舞展演、戏剧曲艺大赛、社区艺术节、乡村艺术节、“村晚”等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实施“惠民电影进万家”工程。
第三节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提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服务效能,做实错时、延时和流动服务。推进高校图书馆等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档案室的档案资料向社会合规开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加快公共文化网络平台建设,完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库,拓展公共文化服务智慧应用场景。统筹做好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开展老年人群体数字技能和文化艺术培训,支持发展盲人图书馆等特殊文化服务。探索公共文化服务与教育融合,完善戏曲进校园等公共文化服务进校园常态化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项目建设和服务提供,推进区县以下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管理运营。加快培育文化类社会组织,构建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开展常态化、多样化的文化志愿服务。
专栏3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项目
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重庆图书馆分馆、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校(二期)、重庆美术馆、重庆青少年活动中心、重庆工业文化博览园、长江书院、重庆广播电视发射塔二期等项目建设。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推进智慧广电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市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工程建设,实施老少边穷地区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和民族地区有线高清互动机顶盒推广普及项目。 档案文化服务:建立全市档案共享查阅利用平台,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区县综合档案馆,打造成为全面展示地方经济社会历史文化成果的示范平台。 |
第五章 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
全面推进全行业改革创新和转型发展,着力提升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引导力和服务能力,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形成布局合理、规范有序、特色鲜明、形态多样、可持续发展的“智慧广电”新格局。
第一节 巩固壮大主流媒体阵地
提升融合媒体舆论引导水平和主流媒体传播效能。实施全市融合媒体舆论引导能力创新工程,创新融合媒体新闻生产和传播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扶持引导机制。实施融合媒体建设及融合媒体舆论引导和传播体制创新改革,支持各区县融媒体中心开展融合媒体引导传播机制创新改革试点,建立市、区县两级“融合媒体舆论引导能力创新示范平台”。全面推进融合媒体新闻生产流程再造和话语体系创新,支持各区县融媒体中心在自身网络视听媒体许可证机制下,建立独立新媒体发布平台。
推进融合媒体内容体系和媒体业态创新。以“智慧广电”建设为抓手,推进融合媒体内容创新与媒体业态创新融合,建立和完善融合媒体节目形态创新和业态创新的鼓励扶持机制,强化前期扶持引导,强化业态创新技术保障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全市主流网络视听媒体内容发布和网络产品带货服务能力,在市、区县两级媒体机构建立非新闻类节目形态创新示范媒体和示范栏目,建立“节目+党建”“节目+旅游”等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服务类节目创新示范平台。
打造智能媒体生态系统。实施重庆市融合媒体智能化和IP化汇聚分发系统建设工程,以流媒体分发为基础,开发建设融合媒体媒资管理系统。实施IPTV(重庆市交互式网络电视)智能媒体生态建设工程,做好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完善内容生产和存储平台,构建“学习强国”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行业定制服务中心,打造重庆IPTV智能媒体生态系统。
第二节 持续推动精品建设和品牌建设
推进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百佳精品”建设。实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工程,优化完善精品创作指导扶持政策。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切实强化对渝版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纪录片以及节目、栏目等创作的指导,力争推出20部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优秀电视剧作品、30个市级优秀栏目(节目)、3个国家级优秀栏目、50部(个)网络视听作品。
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品牌建设。实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品牌建设工程,建立媒体品牌建设指导机制,着力打造以“重庆卫视”“第1眼”等为龙头的广电媒体品牌,打造“纪录片之都”等系列品牌建设示范项目,力争推出1—2个市级影视形象品牌、2—3个市级品牌频率频道、3—5个区县品牌频率频道、10个市级品牌栏目、15个区县品牌栏目。
第三节 构建广电及网络视听技术体系和安全体系
推进技术体系建设。推动全市融合媒体制播体系智能化建设,构建市、区县两级融合媒体智能化内容生产传播及效能管理系统。推进新型广播电视基础网络建设,推动全IP视频能力平台、智能物联网连接管理平台、区块链可信计算与存储、“智慧广电”大数据平台、广电5G移动通信网络、传输承载网、全光接入网等项目建设。推进智慧广电数据中心、云服务能力平台、IT业务运营支撑系统建设。
推进安全体系建设。推动实施全媒体智能监测调度指挥平台建设工程,开发建设智能化全媒体、全业务、全业态的监测调度指挥系统。组织实施各区县融合媒体监测管理工程建设,构建市、区县两级智能化全媒体智能监管体系。推动实施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工程,支持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建立广电和网络视听信息安全体系研究试验基地。开展融合媒体内容生产信息安全试点工程建设,支持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推动信息安全技术系统和运营管理信息安全系统建设,建立新型融合媒体及新型传输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实训基地。
专栏4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
新型主流媒体传播力、引导力提升:推进融合媒体舆论引导能力创新、融合媒体内容体系及媒体业态创新、融合媒体智能化和IP化汇聚分发系统、全市IPTV智能媒体生态等工程建设;推进成渝地区申报国家级“智慧广电”试验区建设。 技术体系建设:打造重庆市融合媒体智能化制播系统、全IP视频能力平台、智能物联网连接管理平台、区块链可信计算与存储、“智慧广电”大数据平台、广电5G移动通信网络、传输承载网、全光接入网、智慧广电数据中心、云服务能力平台、IT业务运营支撑系统等。 安全体系建设:建设全市全媒体智能监测调度指挥平台、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信息安全体系等工程。 |
第六章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按照“三层七类”遗产要素资源保护利用发展的要求,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延续城市文脉,增强城市文化底蕴,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
第一节 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传承
夯实革命文物基础工作,编制发布《重庆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分批公布革命文物名录。推进红岩革命文物保护传承工程建设,强化对红岩村、曾家岩、虎头岩“红色三岩”的保护提升,加强对歌乐山红岩革命旧址密集区环境整治。加快推进革命文物片区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建设,实施湘鄂川黔片区、川陕片区、长征片区等3个重点区域整体保护展示,基本建成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实施革命旧址保护修缮和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五年行动计划,开展馆藏革命文物数字化保护工作。加大文物保护单位对外开放力度,建好用好教育基地,推进红岩革命故事剧目展演和“红岩精神进校园”活动开展。
专栏5 革命文物保护传承重点项目
红岩革命文物保护:提升红岩革命纪念馆整体功能,建设重庆谈判纪念馆和《新华日报》历史陈列馆,打造红岩干部学院,保护提升红岩村、曾家岩、虎头岩文物本体和自然景观。完成曾家岩50号(周公馆)、《新华日报》营业部旧址等红岩文化公园首期项目。建设红岩党性教育基地、红岩文化演艺基地。推进歌乐山渣滓洞、白公馆片区革命文物整体保护利用与提档升级。 长征文物保护:完成中央红军过綦江遗址群、南腰界红三军旧址、红三十三军旧址等42处长征文物本体修缮和周边环境整治。 |
第二节 加强考古发掘与研究
实施考古发掘重大项目,加强“考古中国”巴蜀文明进程研究、石窟寺考古、宋元(蒙)山城遗址考古等考古研究发掘工作。推动后续三峡考古遗址公园项目建设进程,重点推进万州天生城等考古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建设。推进钓鱼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大遗址项目申报工作。强化考古科技支撑,提升考古装备设施标准化水平,建设重庆科技考古实验室。
专栏6 考古发掘与研究重点项目
“考古中国”巴蜀文明进程研究:推动“宋元(蒙)山城攻防体系”纳入“考古中国”计划。开展涪江、嘉陵江、綦河等考古调查和主动性考古发掘。推进巫山玉米洞古遗址、龙骨坡遗址等大遗址主动性考古发掘和研究阐释,完成龙骨坡遗址危岩治理及保护棚建设工程。推进建设市级重点考古标本库房。 长江文化系列考古工作:持续推进钓鱼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重点推进奉节白帝城、万州天生城、巫山龙骨坡、云阳磐石城、忠县皇华城、涪陵龟陵城、涪陵小田溪墓群、江津石佛寺与朝源观、永川汉东城、两江新区多功城、丰都高家镇等考古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建设,打造长江三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考古发掘和考古遗址保护重大工程:实施石窟寺、山城城址、盐业盐路等重点文物考古发掘,推进老古楼衙署遗址公园、重点石窟寺考古遗址公园群建设,开展九龙坡冬笋坝、南川龙崖城、梁平赤牛城、丰都汇南墓群遗址等考古工作。 |
第三节 加强博物馆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以国家一级博物馆为龙头、等级博物馆为骨干、国有博物馆为主体、非国有博物馆为补充的重庆博物馆体系,不断丰富提升历史、革命、抗战、工业、自然“五大博物馆群”的内涵品质。加强重庆博物馆新馆等市级重点博物馆设施建设,大力推动区县博物馆建设。支持依托文物遗址、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文化景观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建设特色专题展馆。鼓励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实施博物馆陈列展览精品工程,推进馆藏资源共享,推进博物馆教育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藏品征集与藏品鉴定定级工作。推动博物馆库房标准化建设,建设区域性文物保护修复中心。完善博物馆总分馆制度和对口帮扶制度。加强数字博物馆建设,打造全市博物馆网络矩阵。
专栏7 博物馆体系建设重点项目
博物馆体系建设:建设重庆博物馆新馆、重庆自然博物馆园区、重庆开埠历史陈列馆、重庆大轰炸纪念馆、中国水文博物馆、大河文明馆、巴蜀石窟博物馆、中国共产党重庆历史陈列馆、重庆革命军事博物馆、重庆地质博物馆、重庆历史名人馆、国家方志馆长江分馆暨重庆方志馆、钢铁文化博览馆、钓鱼城博物馆、三峡考古遗址博物馆等。完成重庆三峡移民纪念馆、白鹤梁水下博物馆、中国民主党派历史陈列馆改扩建。推动南岸、璧山、长寿、合川、南川、潼南、垫江、丰都、酉阳、彭水等区县公共博物馆建设。支持万州、武隆、石柱、云阳、巫山等区县博物馆升级改造和新馆建设。 |
第四节 加强文物保护与利用
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实施石窟寺保护展示精品工程。加强主城都市区“两江四岸”文物保护利用,重点实施渝中半岛、南滨路等片区文物保护活化利用项目。加强三峡文物保护利用,实施三峡出土文物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钓鱼城遗址和白鹤梁题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探索创建长江三峡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加强开放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建设重庆开埠遗址公园。推进抗战遗址、统战历史文化旧址及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加强三线建设文化遗产保护,公布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名录。实施“重庆院子”古建筑示范项目,加强民居大院、牌坊、古塔等文物保护。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及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资源集中成片保护力度。推进馆藏珍贵文物保护修复、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工作。
专栏8 文物保护与利用重点项目
三峡文物和石窟寺保护利用:制定三峡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建设三峡文物资料库、标本库,推动数字化工作;推动大足石刻研究院建设世界知名研究院,建成大足石刻文化公园。完成大足石刻宝顶山卧佛保护修缮工程,完成大佛寺摩崖造像保护、瞿塘峡摩崖题刻崖壁排危、梁平双桂堂石质文物专业修复等工程。 开放历史文化资源和抗战遗址保护:规划建设统战文化街区,保护修缮英国大使馆旧址、德国大使馆旧址、美国大使馆武官处旧址、林园马歇尔公馆、立德乐洋行旧址、卜内门洋行旧址、亚细亚石油公司旧址等7处重点文物,建成重庆开埠遗址公园。保护利用重庆黄山抗战遗址群、重庆谈判旧址群、重庆抗战兵器工业旧址群、广阳岛抗战遗址群。 重庆民居文物建筑保护利用:以渝中湖广会馆、巴南彭家院子、万州谭家院子、潼南唐家祠堂、云阳彭氏宗祠、涪陵陈万宝庄园、丰都小官山等古建筑为重点开展活化利用试点。 |
第五节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开展非遗资源调查,完善非遗档案,推进档案和数据资源的社会利用,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代表性项目制度、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区域性整体保护制度。稳步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培计划,全面提升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水平,加快推进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馆等传承体验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计划、戏曲振兴工程、曲艺传承发展计划、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积极开展曲艺书场试点工作。推进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就业工坊建设,提高各类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实践频次和展演水平,进一步推动非遗融入国家重大战略。通过各类媒体平台传播、教育普及、活动宣传等方式,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
专栏9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重点项目
非遗保护传承:举办中国原生民歌节,建设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馆、巴蜀非遗文化产业园,深入实施非遗项目记录工程、非遗传承人研培计划、中国传统节日振兴计划、戏曲振兴工程、曲艺传承发展计划、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 非遗就业工坊:推进铜梁龙灯彩扎、荣昌夏布、黔江石鸡坨土陶、酉阳酉州苗绣、秀山土家织锦、武隆仡佬族蜡染等非遗工坊建设。 |
第七章 推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
聚焦质量与效益提升,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和影响力。
第一节 培育壮大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做大做强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文化用品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特色文化用品、文化科技设备、文物保护装备、文旅装备制造等产业。加快发展动漫游戏产业,推动动漫游戏与影视、音乐、电竞、玩具、服饰等衍生产业联动发展。加快发展精品演艺和舞蹈产业,做优戏剧、歌舞、曲艺、杂技等文化艺术,推进演艺与旅游融合,打造一批演艺精品剧目和演艺文化品牌,培育“舞动山城”国际品牌。加快发展广电网络视听、数字影音等产业,打造以“媒体+”“节目+”为代表的集内容服务、信息服务、实体服务为一体的媒体服务新业态。加快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等内容产业,做好党报党刊“龙头”,深化整合都市报,壮大重庆入围全国百强出版社、百强报刊的方阵。加快发展工艺美术、印刷包装等产业,鼓励文化创意设计,促进创意设计服务与制造业融合。振兴传统工艺,推动石雕、版画、夏布、陶器、龙灯彩扎等传统工艺产业向品牌化集群化发展。
第二节 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新业态
推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支持文化单位、文化科技企业对馆藏文化等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开发,鼓励线下文艺资源、文娱模式数字化,支持文化场馆、文娱场所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数字演艺、数字影音、数字阅读、数字场馆等数字文化业态。
培育线上演播业态。提高线上制作生产能力,支持演艺院团生产创作一批体现重庆文化特色,符合互联网特点规律,适合线上观演、传播、消费的原生线上演播产品。建设在线剧院、智慧剧场,发展“互联网+演艺”新模式,促进戏曲、曲艺、杂技、民乐等传统艺术线上发展,打造舞台艺术线上演播知名品牌。
丰富云展览业态。支持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文物单位与融合媒体平台、数字文化企业合作,发展“互联网+展陈”新模式,打造一批博物馆、图书馆等数字化展示示范项目。开展虚拟讲解、艺术普及和交互体验等数字化服务,引导支持举办线上文化会展,探索线上线下同步互动、有机融合的办展新模式。
打造数字文化产业平台。鼓励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开发文化服务功能和产品、举办文化消费活动,打造数字精品内容创作和新兴数字文化资源传播平台,培育一批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平台企业,建立支撑媒体产业转型发展的“媒体+服务”的内容产业开发平台和运营服务平台,形成数字经济新实体。
提升数字文化装备水平。依托国家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基地、两江新区国家数字出版基地等载体,瞄准数字文化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加快引进和培育沉浸式设施、可穿戴设备、智能终端等智能装备,文物和艺术品展陈、保护、修复设备等制造产业。
构建数字文化产业链。推动文化产业与科技、城乡建设、工业制造、商贸流通、科教康养、旅游发展、社会管理等全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价值、文化创意深度嵌入关联产业的研发、设计、销售等环节,形成跨界融合发展新格局,拓展文化产业发展新空间。推动文化产业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产业链体系。
第三节 加强文化创意产品开发
加快原创文化IP(具备高辨识度、自带流量、强变现穿透能力、长变现周期的文化符号)开发,充分发挥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联盟作用,建立和完善创意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全市文化资源和文化市场资源,打造一批原创性文化创意产品,丰富和提升“重庆好礼”品牌体系。利用新技术、新材料,加快功能创新、工艺创新、工效创新,推进一批文化IP向学习用品类、服饰类、艺术品类创意产品转化。深挖各地人文历史、民间故事、民风民俗,开发一批兼具传承性、艺术性、纪念性、实用性的特色工艺品,重点推进奉节木雕、荣昌夏布、梁平竹帘、酉阳酉州苗绣等系列产品开发。依托电游、动漫等原创性文化产品,开发一批反映重庆地域特色文化和时尚文化的工艺品、生活用品。围绕重庆火锅、小面、柑橘、柠檬等地域特色物产,开发系列即食轻质食品。支持文博单位、文创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文博会、文创展会,力争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入选国家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培育一批文创产品研发、生产、销售龙头企业。推进国家级文旅商品交易城、重庆版权超市等项目建设。
第四节 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
打造文化产业聚集区。按照集中集约集群发展要求,打造一批以内容生产、创意设计、文娱消费为主营业态,特色鲜明、产业融合的文创园区、基地、小镇等文化产业聚集区。升级打造两江新区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南滨路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推进建设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全国首个文物保护装备基地、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文创产品研发基地,谋划打造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2025年底力争国家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分别达到2个、40个,国家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分别达到15个、120个。
规划建设文创主体功能区。推进长江文化艺术湾区建设,加快建设重庆艺术版权孵化中心、重庆原创音乐版权孵化中心、重庆艺术大市场。推进演艺产业集群发展,建设都市演艺聚集区。合理布局一批电影(电视)小镇、外景基地,推进影视服务中心、全媒体营销运营中心、媒资版权交易中心等建设,打造影视制作全产业链基地。引进行业头部企业或品牌企业,建设一批文化产业特色乡镇(街区)、特色村落,推进乡村文化和产业振兴。
专栏10 文化产业发展重点项目
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平台:重点培育海王星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园、智慧广电数据中心、重庆数字出版云、重庆数字创意产业园、广阳岛数字产业园、上清寺互联网产业园、永川大数据产业园、网易数字文创产业园、金沙星座数字经济产业园、拾光格(重师)数字经济产业创新港、凤凰山设计创意产业基地、重庆三峡广告产业园、合川东津沱数字文创园、重庆云上文旅馆、新华书店集团智慧书城等。 长江文化艺术湾区:精心塑造钓鱼嘴音乐半岛、九龙美术半岛,规划建设钢铁文化博览园、重庆美术公园、茄子溪音乐港、长江音乐学院、重庆艺术版权孵化中心、重庆原创音乐版权孵化中心、版权示范园区。 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提升国家文物保护装备基地、文化电商物流产业园、两江新区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南滨路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重庆艺术大市场、都市演艺聚集区、洋炮局1862文创园、大足石刻文创园、重庆文旅装备制造产业园、特钢厂创意设计产业园、沙磁文化产业园、铜梁龙文化产业园区等。 |
第八章 加快建设巴蜀文化旅游走廊
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巴蜀文化为纽带,以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为突破,按照“双核”驱动、一盘棋推进,特色化发展、差异化定位,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的要求,与四川共同推进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把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打造成为富有巴蜀特色的国际消费目的地和世界级休闲旅游胜地。
第一节 传承弘扬巴蜀文化
加强巴蜀文化研究,川渝共建巴蜀古文明研究中心、巴蜀文化研究院等研究机构,推进重庆市文化和旅游研究院、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等与四川相关院校单位合作,推进实施巴蜀特藏文献保护研究利用工程。加强巴蜀文化学术研究,探究巴蜀文明、巴蜀文化的重要价值和重大意义。推进考古发掘与研究,共同加强巴蜀文化遗址考古调查发掘与保护展示,合作开展以考古为基础的综合性学术研究,推动“巴蜀考古”“西南夷考古”纳入国家文物局“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成立“川渝非遗保护联盟”,共建川渝文物保护与利用国家级示范区。推进川渝文艺院团、演艺中介机构合力打造文旅节会和巴蜀文艺品牌,实施“成渝地·巴蜀情”区域品牌培塑和巴蜀文创产品开发工程。推进川渝广播电视开展合作,共同推广巴蜀文旅形象,打造展现巴蜀文化特质的网络视听精品。联袂打造“智游天府”和“惠游重庆”公共服务平台。
第二节 加快发展巴蜀文化旅游产业
加快发展同根同源的文化旅游产业。共同开发大华蓥山生态旅游区、共同打造嘉陵江生态文化旅游区,联动贵州打造川渝黔金三角生态旅游区,大力培育“巴蜀文脉”人文旅游、“巴蜀风韵”民俗旅游、“巴蜀脊梁”红色旅游等十大优势产业集群。加强线路推广和品牌培育,共同推广古代巴蜀文明探秘、世界石窟艺术研学、长征丰碑红色教育、伟人将帅故里致敬等巴蜀文化旅游十大精品线路,协同打造魅力都市、壮美三峡、石窟艺术、生态康养等巴蜀标志性旅游形象品牌,培育一体化的文化旅游市场。深入推进川渝城市群无障碍旅游合作,推进两地文化旅游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合作联动,两地联合举办线上线下系列活动,共推智慧旅游、共享平台信息、共建应急管理体系等,着力打造成渝地区无障碍“双城文旅经济圈”。
第三节 着力开展文化旅游走廊市场推广
构建巴蜀文化和旅游整合营销体系。合力打造营销平台,将巴蜀文化旅游产品和精品路线进行一体化整合营销。建立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推广联盟,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宣传推广合力,做响做靓巴蜀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充分利用节会宣传推广,争取国家批准川渝轮流举办中国西部(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打造西部文化旅游全球综合展示、交流合作新平台,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川渝会展品牌。加强两地官方新媒体平台的相互链接和信息互动,共同制作巴蜀文化旅游宣传片,联合推向境内外市场。
第四节 建立和完善共建机制
充分发挥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协同出台重大规划、深化重大改革、搭建重大平台、推进重大建设,联合建设旅游行业监管系统,合作规范跨区域旅游市场秩序,不断提升跨区域协调管理效能。加强土地政策对接与协调,保障文化旅游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加强财税金融政策对接与协调,探索建立川渝文化旅游发展投融资机制。加强旅游交通协同共建,提升川渝旅游交通快捷化、便捷化和智能化水平,推广交通“一卡通”和“一码畅行”服务。
专栏11 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重点项目
文化和旅游产业合作项目:共同推送一批文化旅游线路;共同打造长江三峡、九寨沟、武隆喀斯特、都江堰—青城山等巴蜀国际旅游精品;推动川渝两地打造数字文化产业集群,联合争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和文化装备制造产业园;建成一批文化和旅游产业合作示范区;推进文化场馆“一卡通”,共同举办“川渝乐翻天—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文艺节目交流展演”,联合开展“川渝双城艺术季”活动,推动两地博物馆、图书馆共同举办巴山蜀水文创精品展、长江文明·巴文化展等系列展览;共同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四川段、重庆段)重点文博项目建设。 文化和旅游市场推广项目:共同举办川剧节、成渝地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及产品采购大会、巴蜀合唱节,策划推出巴蜀文化旅游产业精品项目交流对接会、扩大内循环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推介会;共建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推广联盟,共同策划、适时推出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形象宣传片。 |
第九章 构建“一区两群”旅游发展格局
根据旅游资源禀赋特质和区位条件,按照融合化、全景化、差异化的要求,着力打造大都市、大三峡、大武陵旅游目的地,加快构建重点突出、各具特色、功能互补的“一区两群”旅游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加快建设世界知名都市旅游目的地
构建以长江、嘉陵江为主轴的“一核一带”旅游发展格局。立足中心城区,聚焦“山水之城·魔幻之都”主题,深度挖掘巴渝文化、抗战文化、统战文化聚集地的丰富人文资源,充分整合“山城”“江城”美丽山水资源,提升和新建一批展现城市山水格局、彰显城市文化底蕴、具有世界震撼力的核心景区。加快建设区域文旅要素配置中心和中国西部旅游集散中心,把中心城区打造成为引领和带动全市全域旅游发展的极核。立足主城新区,依托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地,打造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支持涪陵武陵山大裂谷等申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支持南川区等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把主城新区打造成为环抱大都市、承接大三峡、连通大武陵、辐射周边省的环城休闲旅游带。推动中心城区和主城新区同城化发展,把主城都市区打造成为彰显山魂之雄、水韵之灵、人文之美、产品业态丰富、服务功能完善、集散舒适便捷,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世界知名都市旅游目的地。2025年底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500亿元,新增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20个,新增市级以上旅游度假区2个,建成旅游休闲城市10个,培育精品特色旅游线路100条。
第二节 加快建设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
构建大三峡旅游发展格局。聚焦“壮美长江·诗画山峡”主题,构建以核心库体为主轴、次级河流为支干、两侧纵深为腹地的发展格局。加快万开云、奉巫巫城旅游“金三角”一体化建设,推进忠县、石柱、万州共同打造“三峡库心·长江盆景”。完善和提升以万州为中心的旅游集散中心功能,建成一批展现“高峡平湖”壮丽美景,彰显三峡历史、民俗及当代移民文化底蕴,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的核心景区、度假区。支持奉节白帝城·瞿塘峡等景区申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支持奉节县等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三峡旅游由观光游向休闲游、由过境快游向腹地慢游、由景点游向全域游转型,把长江三峡黄金旅游带打造成为世界著名旅游目的地。2025年底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550亿元,新增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21个,新增市级以上旅游度假区6个,五星级标准游轮达到30艘,培育精品特色旅游线路40条。
第三节 加快建设渝东南武陵山区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
加快构建“一心一带一区”旅游发展格局。推进武隆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加快建设“武隆—彭水—黔江—酉阳”乌江画廊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带和“石柱—彭水—黔江—酉阳—秀山”武陵山区民俗风情生态旅游示范区。建成一批展现武陵山区自然生态美景、彰显浓郁民族风情的旅游景区、度假区。支持彭水蚩尤九黎城等申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支持石柱县等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依托武陵山文旅发展联盟,建立政府协调和市场联盟“双推进”机制,形成区域文旅发展合力。加快文旅融合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组建武陵山文旅融合发展投融资平台,形成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政策集成区。渝东南武陵山区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加快建成文旅融合新标杆和世界知名民俗生态旅游目的地。2025年底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450亿元,新增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8个,新增市级以上旅游度假区4个,建成特色民族村镇(寨)26个,培育精品特色旅游线路40条。
专栏12 国家5A级旅游景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国家5A级旅游景区申创:涪陵武陵山大裂谷、歌乐山·磁器口大景区、合川钓鱼城、永川乐和乐都、渝北统景温泉、奉节白帝城·瞿塘峡、巫山巫峡·神女、丰都名山、忠县石宝寨—皇华岛、城口亢家寨、云阳张飞庙、开州汉丰湖、黔江峡谷城、彭水蚩尤九黎城等。 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南川区、大足区、奉节县、石柱县。 市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巴南区、璧山区、丰都县、酉阳县、彭水县、万州区、江津区、合川区、铜梁区、潼南区、梁平区、垫江县、云阳县、巫溪县。 |
第十章 实施旅游精品工程
进一步整合山水资源,深度挖掘人文资源,把提供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放在首位,强化规划引导,实施旅游精品工程,按照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要求,建设一批大型文旅融合综合体,提升和新建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带动性的国际旅游品牌。
第一节 全面提升都市旅游
着力打造“两江四岸”滨江休闲带。保护山水之间自然形成的峡、湾、嘴、滩、半岛、江心绿岛等特色景观区域,构建多层次、多色彩的滨江绿带,提升生态绿色展示功能。严格保护山脊线、水际线、城市轮廓线、眺望点和视觉通廊,建设系列观景平台和城市阳台,提升立体城市观景功能。建设湿地公园等亲水空间、滨江广场等开敞空间,完善步行、骑行亲水路网,建设休闲游憩配套设施,发展艺术馆、画廊、酒吧、咖啡吧等时尚休闲业态,提升旅游休闲功能。实施国土绿化行动,修复“四山”生态环境,提升“四山”林相品质,提档升级铁山坪森林公园、九龙坡中梁山风景区,增强观光、休闲、会议等功能,打造都市生态康养地。
着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旅游景区。高水平规划建设广阳岛,着力打造“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智创生态城”;对标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按照“百年大计·时代精品”的要求,规划建设长嘉汇大景区,打造文旅商多元融合的国际都市旅游目的地;按照“五十年西部领先,一百年全国不落后”的目标,规划建设长江文化艺术湾区,打造国际一流的新地标;依托歌乐山和磁器口古镇,规划建设歌乐山·磁器口大景区。
着力打造特色都市旅游品牌。延长两江游轮航线,新建和完善沿江旅游码头及停靠点,形成游船与岸边景区融合联动发展格局,拓展大都市游轮旅游空间,打造西部唯一国际知名的大都市两江游轮品牌。开展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夜景照明提档提质,重点对长江和嘉陵江上大桥、沿岸建筑、沿江道路、城市广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地标建筑、历史文化建筑等区域和节点,精心设计、安装、管理照明设施,营造立体山水都市夜景,打造世界著名的山城夜景品牌。依托解放碑、观音桥、南坪等系列商圈,提升时尚购物、特色餐饮、休闲体验及文化娱乐业态,提升和规划建设一批特色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创建一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打造美食购物之都品牌。依托悦来会展城和南坪重庆国际会展中心等场馆,大力发展会展业,推动成渝地区共同申办系列高端国际会议及专业论坛,拓展一批专业国际会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务会展之都品牌。
着力打造环城休闲旅游带。依托大足石刻世界文化遗产地,整合合川钓鱼城、涪陵白鹤梁等文化资源,加快现有景区提档升级,推进一批重点景区建设。重点推进大足石刻文旅小镇、涪陵中国水文博物馆、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馆等一批标志性引领性项目,推进合川钓鱼城遗址、涪陵白鹤梁题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打造世界级文化遗产旅游精品。加快金佛山、武陵山、长寿湖、龙水湖、四面山、横山、黑山、茶山竹海、涪江休闲带等提档升级,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森林型、湖泊型休闲度假地。实施“文化+”“旅游+”,依托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特色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健康养生、旅居养老、休闲度假、自驾等旅游产品和业态,进一步挖掘安居、双江、涞滩、中山、万灵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资源,打造一批国内知名的文旅古镇。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创建旅游休闲城市。
专栏13 都市旅游重点项目
建设引领带动型景区:长嘉汇大景区(包括朝天门—解放碑、江北嘴、弹子石—龙门浩片区,打造城市会客厅、滨江人文风景岸线、生态水岸,建设成为国际都市旅游目的地、集中展示“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的城市名片、国际性高端服务业集聚区)、广阳岛(包括广阳岛、广阳湾、铜锣湾、果园港、郭家沱片区,打造“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智创生态城”)、歌乐山·磁器口大景区(包括磁器口历史文化街区、红岩联线景区、特钢工业遗产片区等相关区域,打造巴渝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示范区。) 提升精品景区:洪崖洞、欢乐谷、国际马戏城、重庆市游乐园、涪陵“816”小镇、永川西部欢乐城、重庆国际文化旅游度假区等。 提升两江游轮:新建和完善系列旅游码头和停靠点;复建嘉陵江索道,新增系列游览景点。 创建旅游休闲城市:支持南川、江津、永川、大足、綦江—万盛、铜梁、潼南、荣昌等创建国家级、市级旅游休闲城市。 |
第二节 着力打造长江三峡旅游
打造游轮旅游目的地。加快建立和完善三峡游轮标准体系,提档升级游船及配套设施,打造一批安全、环保、舒适、优质的内河游轮,全面提高服务水平。着力开发商务、小型会展、会议论坛、亲子、婚庆、企业庆典、演艺、文创等产品和业态,增强游轮休闲度假功能。推动重庆与湖北等沿江省市游轮旅游协作,开发设计多段多程游轮线路产品。把长江三峡重庆籍五星级标准游轮打造成为国际知名游轮旅游精品,成为世界内河游轮旅游的典范和标杆。
拓展游轮旅游空间。进一步提档升级沿江景区,以万州三峡平湖等现有景区为依托,着力发展地域文化特色突出、民族风情浓郁的生态观光、休闲避暑、健康养生、民俗农耕、文化体验、亲子互动、农事参与等休闲度假业态。加快两侧腹地旅游资源深度开发,重点加大推进巫溪红池坝等开发建设力度,建设一批腹地精品景区。推进沿江景区由单一的观光功能向观光与休闲度假并重转型。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和两侧腹地丰富的支流湖库资源,加快发展水上穿梭巴士、观光游船、游艇等产品,开展内容丰富的水上赛事、竞技、表演活动,形成多元化的水上产品系列。
构建联动发展格局。加快建成寸滩游轮母港和丰都、万州游轮辅港,新建和提升沿江旅游码头及配套设施。按照景景通、景城通的要求加快推进旅游道路及客运枢纽、集散中心建设,与高铁、动车、机场形成“零换乘”的现代客运体系,形成以“船游三峡”为支撑、“陆游三峡”“飞游三峡”有机联动的新局面,最终形成以三峡游轮为主线、沿江城市(镇)为桥头堡、重点景区为节点,水公铁空联程接力一体化的三峡大旅游格局,推进三峡旅游由一线游向一片游,由快游向慢游、深度游转型。
专栏14 长江三峡旅游重点项目
五星级游轮:五星级标准游轮达到30艘。 沿江景区提升:万州高峡平湖、丰都名山、忠县石宝寨、云阳张飞庙、巫山巫峡·神女、奉节白帝城·瞿塘峡、奉节三峡之巅、巫山小三峡—小小三峡等。 两侧腹地重点景区打造:巫溪红池坝、巫山云雨、万州大瀑布群、涪陵武陵山大裂谷、开州汉丰湖、梁平双桂田园、垫江恺之峰旅游区、垫江牡丹樱花世界、城口黄安坝、城口亢家寨、城口九重山、丰都南天湖、忠县三峡港湾、云阳龙缸、奉节九天龙凤、石柱千野草场、万州长滩温泉、开州雪宝山、梁平百里竹海、云阳恐龙馆、巫溪大宁河巫盐古栈道、奉节环草堂湖。 |
第三节 加快推进民俗生态旅游
打造旅游精品景区度假区集群。充分利用渝东南武陵山区森林、江河湖库及气候资源,提升南方喀斯特世界遗产地品牌影响力,推进武隆仙女山、酉阳桃花源、彭水阿依河等一批引领性景区度假区功能拓展和服务提升,加快武隆仙女山旅游轨道景观带、乌江画廊文旅项目、石柱巾帼土司城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依托国家5A级旅游景区密集分布的优势,做响做靓武隆喀斯特、酉阳桃花源、彭水阿依河、黔江濯水古镇等品牌,打造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旅游精品景区、度假区集群。
推出文旅融合精品。深度挖掘土司文化等多彩民族文化资源,推进文化铸魂、赋能旅游,着力打造文旅融合景区集群。大力推进石柱西沱、酉阳龚滩和龙潭、秀山边城和石堤、彭水郁山等历史文化名镇提档升级,打造一批集民族风情体验、观光休闲于一体,地域文化特色突出的文旅融合小镇。支持秀山花灯“十里文化长廊”等打造特色民俗文化展示区。加强黔江、酉阳等集中成片的原生态民族村寨和土家族、苗族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做大做优武隆天池苗寨、石柱万寿寨等景区,打造一批文旅融合的民族村寨旅游精品。
提升景区景点文化内涵。支持各区县依托景区景点建设非遗展示中心,鼓励酉州苗绣等传统工艺类非遗传承人进入景区景点开设非遗工坊,推动土家摆手舞、南溪号子、土家啰儿调、苗族民歌等进入景区景点,大力发展土家族、苗族风情浓郁,体验性、参与性较强的文旅融合新产品新业态。
专栏15 民俗生态旅游重点项目
精品景区和度假区:提升武隆仙女山、石柱黄水、酉阳桃花源、黔江武陵仙山和峡谷城、彭水阿依河、摩围山和蚩尤九黎城、秀山洪安边城等。 重点旅游项目:推进武隆仙女山旅游轨道景观带、武隆白马山、彭水乌江画廊水上运动公园、石柱巴盐古道、石柱巾帼土司城、黔江三塘盖、秀山川河盖、酉阳叠石花谷等。 民族村寨:打造黔江土家十三寨、武隆天池苗寨、石柱万寿寨、秀山金珠苗寨、酉阳酉水河湾山寨、彭水鞍子苗寨等精品,建设26个民族文化旅游村寨。 风情旅游休闲街区:打造黔江民族风情旅游特色街、石柱土司城美食街、武隆仙女天街、酉州古城中华美食街、彭水苗族民俗旅游商品展销特色街、秀山花灯风情街及花灯美食街等。 |
第四节 做大做强温泉旅游
优化温泉旅游布局。结合温泉资源分布特点,着力打造都市温泉核心区、渝东北峡江人文温泉群和渝东南生态民俗温泉群,形成以主城都市区为核心,以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两群为辅助的空间架构,重点培育缙云山—北温泉、南温泉、东温泉等六大温泉集聚区,推进集聚集群发展。
打造温泉旅游精品。推动温泉景区提档升级,依托北碚区十里温泉城打造世界温泉谷,加快开发建设一批温泉酒店、景区、旅游度假区和温泉康疗中心等温泉项目。支持温泉旅游资源丰富的区县争创国家(温泉)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支持融汇温泉等创建国际温泉医疗养生旅游中心,支持缙云山—北温泉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支持东温泉镇等创建一批国家温泉旅游名镇,支持统景温泉等创建一批五星级温泉旅游企业。依托我市硫酸盐型、重碳酸盐型、氯化物型三大泉质,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类型丰富的江畔温泉、湖景温泉、岛上温泉、森林温泉、溶洞温泉和都市温泉。2025年底建成温泉旅游运营景区40个以上、国家级温泉旅游度假区1—2个,五星级温泉旅游企业4—5家,做靓“世界温泉之都”品牌。
丰富温泉旅游产品和业态。实施“温泉+”战略,推进温泉泡浴保健养生与中医药、佛教、道教、茶道等传统养生文化、抗衰技术及瑜伽等国际养生理念相融合,加快温泉康养产品、业态、技术研发及服务创新,大力发展“温泉+医疗”“温泉+康复”“温泉+美护”“温泉+娱乐”“温泉+文创”等系列产品和业态,推进温泉旅游与区域生态游、休闲游、观光游、民俗游等产品融合,形成多业态互动发展格局。
专栏16 温泉旅游重点项目
温泉旅游集聚区:培育形成缙云山—北温泉高品质综合集聚区、南温泉文创旅游集聚区、东温泉乡村旅游集聚区、西温泉科技康养集聚区、环金佛山山地温泉康养集聚区、垫江卧龙巴盐康养旅游集聚区。 世界温泉谷核心项目:以缙云山—北温泉旅游度假区为核心,以康养度假产品研发为先导,建设世界温泉谷北碚总部基地、温泉博物馆等。 国家级温泉旅游名镇:推动巴南东温泉镇和南泉街道、北碚澄江镇、九龙坡白市驿镇、南川三泉镇和南城街道、万州长滩镇、开州温泉镇、巫溪宁厂镇、秀山洪安镇等创建国家级温泉旅游名镇。 五星级温泉旅游企业:推动融汇温泉、统景温泉、龙温泉、贝迪颐园温泉、柏联温泉、天赐华汤温泉、心景乐养温泉、海棠晓月温泉等运营企业创建五星级温泉旅游企业。 |
第五节 做优做靓红色旅游
弘扬长征精神和红岩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做大做强“红色三岩”品牌,把重庆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红色旅游目的地。加快推进红岩文化公园建设,通过空间拓展、展陈水平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及旅游要素配套,系统性提升红色旅游品质,把红岩文化公园打造成为全国红色文化地标、全国一流红色旅游景区和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高水平规划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重点推进“1+3+N”的展陈体系建设,同步配套建设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发展参与性、体验性的旅游业态,把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打造成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典范。提升和打造一批红色旅游景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点推进杨闇公旧居和陵园、开州刘伯承同志纪念馆等提档升级。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重庆、广安、贵阳、遵义四地合作,联合推送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加强与四川、陕西及周边省市协作,积极对接文化和旅游部,争取綦江区、酉阳县、城口县等长征革命文物资源比较丰富的区县纳入“重走长征路国家红色旅游精品线路”。2025年底力争A级红色旅游景区达到25个,红色旅游经典线路达到20条。
专栏17 红色旅游重点项目
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1+3+N”展陈体系:新建1个重庆红军长征纪念馆,提档升级王良故居、南腰界红三军司令部旧址、川陕苏区城口纪念馆3个片区中心馆和若干个开放文物点。 红岩文化公园景区:整合红岩嘴、虎头岩公园及化龙湖公园,总面积约50.5公顷,建成国家中心城市红色文化地标、全国一流红色旅游目的地和特色教育基地。 提档升级红色景区:潼南杨闇公故里、开州刘伯承同志纪念馆、江津聂荣臻元帅陈列馆、酉阳赵世炎故居、铜梁邱少云烈士纪念馆等。 提档升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庆红岩革命纪念馆、江津聂荣臻元帅陈列馆、潼南杨闇公旧居和陵园、开州刘伯承同志纪念馆、酉阳赵世炎烈士纪念馆等。 |
第六节 转型升级乡村旅游
打造农旅融合综合体和乡村旅游集聚区。推动乡村旅游与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依托旅游景区、城市郊区、旅游景观镇、现代农业园区、田园综合体等,提升和规划建设一批农旅融合综合体。统筹整合和配置农业农村资源要素,统一产业布局,统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从涉农财政资金、建设用地、投融资等方面形成优惠政策,鼓励城市资本进入农旅融合综合体,打造一批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和城乡要素跨界整合平台。新建和提升乡村旅游集聚区,力争创建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打造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
提升乡村旅游产品和业态。深度挖掘地域民族民俗和农耕文化,开发农事活动、节庆活动等乡村农耕、民俗参与性和体验性产品,进一步提升春赏花、夏消暑、秋观叶、冬玩雪等高品质特色旅游产品文化内涵,唱响“四季歌”和“二十四节气歌”,让农田变景区、农房变客房、劳作变体验,形成集观光、游览、品尝、采摘、节庆、休闲、养生等于一体的农文旅融合发展新业态。打造一批以“巴渝人家”为统领的高品质农家乐和旅游民宿,创建一批“特色景观旅游村”“中国精品民宿”和“中国乡村度假地”品牌。
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优化乡村道路,进一步解决乡村旅游“最后一公里”问题;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改善旅游点生态环境;加快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旅游标识、停车场、厕所、活动广场、自驾车营地等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停车难、如厕难和文化活动场地不足等问题。推进智慧乡村旅游建设,旅游镇、旅游村实现5G网络和免费WiFi全覆盖。依托全市智慧旅游云,建成以大数据为支撑的智慧乡村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电商平台,推动乡村旅游产品、乡村旅游商品和乡村旅游服务实现在线预订销售。
专栏18 乡村旅游重点项目
农旅融合综合体:除渝中区以外的每个区县,重点打造1—2个乡村旅游集聚区;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及评价标准。 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力争创建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50个。 智慧乡村旅游:建成智慧乡村旅游数据库和综合服务平台。 |
第七节 加快发展康养及休闲度假旅游
发展健康医疗旅游。支持社会资本独立或合作举办以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鼓励有条件的中医院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健康养老服务。支持有资质的养老机构规范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建设一批中医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设立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完善推广艾灸、按摩、拔罐等中医保健技术,研发药泉、药浴、药膳、美容、康体等保健服务项目,支持中药资源丰富的区县建成集中医药观赏、中医药文化展示、中医药工艺体验、中医药保健养生等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体。支持医疗机构举办集养老、养生、康复、疗养、治疗、医疗美容于一体的养老院、康养中心、疗养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取得国际医疗质量管理认证,与国际健康保险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国际医疗服务。
丰富康养旅游产品和业态。推进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运动康养旅游,依托山水生态资源,大力发展徒步、漂流、骑行、潜水、滑雪、垂钓、高空、水上等消费引领性强、游客参与面广的体育旅游项目和业态,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因地制宜发展一批森林康养、湖泊康养、避暑康养、文化康养、体育康养等特色康养旅游目的地。支持本土房地产企业、引进国际国内品牌地产商,开发建设以旅居地产为依托,集健康疗养、医疗美容、养生养老、文化体验、休闲度假于一体的高品质康养综合体或康养旅游小镇,围绕养老、养生、养心、避霾、避暑需求,打造一批独具特色的生态康养旅游品牌。
打造旅游度假区集群。依托中心城区温泉资源,拓展温泉景区休闲度假功能,打造温泉旅游度假区集群。依托主城新区丰富的水体资源和森林资源,打造湖泊型、森林型旅游度假区集群。依托武陵山区山地立体气候优势,大力提升仙女山、南天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品牌影响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度假区集群。依托长江三峡黄金水道,打造高峡平湖旅游度假区集群。依托大巴山生态资源,联动四川万源、宣汉打造大巴山旅游度假区集群。2025年底力争建成市级以上旅游度假区35个,把重庆打造成为国际国内知名的生态康养和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建设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充分挖掘和利用各区县城市山水资源,依山傍水建设城市游憩区、城市文化空间、城市游乐空间、城市绿道、骑行公园、慢行系统等多类型城市休闲旅游空间形态,支持各区县建设旅游休闲城市。依托城市商圈(商业中心区),加快建设具有文化特色和底蕴、兼顾旅游者和本地居民需求的旅游休闲街区,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休闲街区创建国家级或市级旅游休闲街区。
专栏19 康养和休闲度假旅游重点项目
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体:支持石柱、酉阳、秀山、丰都、巫山、巫溪、奉节、城口、南川等中药材集中生产基地区县打造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体。 运动品牌:巩固提升重庆国际马拉松赛、重庆长寿湖国际铁人三项赛、武隆国际山地户外运动公开赛、龙水湖国际马拉松赛、CFA中国之队“大足石刻杯”国际足球锦标赛、永川国际女足锦标赛、中国·重庆万盛“黑山谷杯”国际羽毛球挑战赛、长江三峡国际越野赛等。 旅游度假区:提质升级武隆仙女山、丰都南天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推进北碚缙云山—北温泉、石柱黄水、万盛黑山、綦江横山、南川金佛山、长寿湖—菩提古镇、江津四面山、巫溪红池坝、巫山云雨、梁平百里竹海、彭水摩围山、云阳清水、涪陵武陵山、酉阳桃花源、永川茶山竹海—乐和乐都、大足龙水湖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推进万州三峡恒合、武隆白马山、秀山川河盖、渝北兴隆巴渝乡愁、铜梁巴岳山玄天湖、合川涞滩古镇—双龙湖、潼南涪江、城口亢谷、垫江迎风湖、酉阳菖蒲花田、北碚大金刀峡—偏岩古镇、丰都九重天、忠县三峡港湾、綦江高庙坝等创建市级旅游度假区。推进渝北统景温泉、江北铁山坪铜锣峡温泉谷、渝北明月山—明月湖—御临河生态文化旅游区、开州满月等一批康养旅游度假区建设。 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打造一批旅游休闲城市,每个区县重点打造1条以上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街区,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休闲街区创建市级以上旅游休闲街区。 |
第十一章 提升和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对标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标准,加快建立和完善旅游要素体系、交通体系、集散体系,提升智慧旅游水平,建成功能完善、集散舒适便捷、环境安全友好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第一节 提升和完善旅游要素体系
完善旅游要素体系。着力打造国内国际知名的美食旅游目的地,推进餐饮老字号推陈出新,提升和新建一批美食街区,支持举办各级各类美食文化节,进一步擦亮“重庆火锅”“重庆小面”“重庆江湖菜”系列品牌,推送一批美食旅游线路产品,打造一批全国性美食节会品牌。推进旅游住宿提档升级,进一步完善旅游饭店标准,推进星级旅游饭店服务品质提升,发展一批旅游民宿。加快发展一批骨干型旅行社,支持有条件的旅行社争创全国领军旅行社,推进中小旅行社特色发展,建立以旅行社为主导,以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和客运服务企业为主体的旅游服务联盟。进一步优化购物环境,重点支持旅游景区配套建设购物广场或特色商业街区。支持景区及周边配套建设大众娱乐设施以及主题乐园、演艺场地等,发展体验性、参与性、互动性文旅业态。
建设国际化旅游标准体系。以国家标准为基础,参照旅游标准全球性组织、区域性组织以及旅游标准化发达国家的体系,因地制宜制定、修订和提升现有旅游景区、度假区、游轮游船、旅游饭店、旅游交通、旅游购物、游乐园区、旅游民宿、导游等标准,加强休闲、度假、生态、乡村、康养、研学、工业等旅游标准研究。以文旅融合为导向,重点补充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融合的新业态标准。
提升景区配套设施。进一步深化厕所革命,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900个以上,全面解决如厕难的问题。加快停车场建设,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停车场,增加停车场充电设施,实现A级旅游景区和市级以上旅游度假区标准化停车场全覆盖。
第二节 提升和完善旅游交通体系
构建“快进慢游”交通体系。推动利用干线铁路开行公交化列车,在沿途景区设置停车站点,推动公共交通“一卡通”服务和二维码“一码畅行”。加快建设“三环十八射多联线”高速公路网络,提升旅游景区高速公路通达性。深化实施“城景通”“景景通”工程,加快乡村旅游道路建设,打通“断头路”、加密联接路,按照旅游景区分布及旅游精品线路设计,打造多圈层、多层级的旅游环线。
优化换乘接驳功能。加强长江、嘉陵江沿江旅游港口、码头建设及航道整治,加密长江三峡游轮、两江游轮停靠点。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客运枢纽,优化站场布局,提升各种客运方式之间换乘接驳功能,形成舒适便捷安全的铁公水空“零换乘”现代客运体系,增强重庆国际旅游枢纽城市游客集散功能。
推进交旅融合发展。加快建设旅游主题高速公路服务区,依托重点旅游道路,加密停靠点、观景台,配套建设游憩设施,打造一批自驾游“旅游风景道”。加快自驾车旅居车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一批5C、4C、3C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争创国家级自驾车旅居车目的地和营地。依托机场体系,完善配套设施,发展低空旅游。
第三节 提升和完善旅游集散体系
打造国际化市级旅游集散中心。加强与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市级综合交通专项规划及其他市级交通基础设施及廊道规划对接,依托各运输方式客运换乘枢纽,统一规划建设旅游集散中心,提升现有旅游集散中心功能。以旅游和道路客运国有平台公司为依托,按照总分模式、参股控股、联盟化运营等方式,建立起中心城区旅游集散中心一体化运营管理机制。依托互联网建设智慧服务平台,整合旅行社、客运交通,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旅游集散服务网络,重点增强旅游推介、定制服务、产品推送、景区监控、预警处置等功能。支持各区县新建和改扩建旅游集散中心,支持各景区新建和提升一批游客接待中心,形成以中心城区集散中心为核心、区县城集散中心为支撑、各景区游客中心为节点,覆盖全域的三级集散中心网络,把重庆打造成为西部旅游集散中心。
第四节 加快智慧旅游建设
加快建设智慧旅游体系。推进旅游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智慧旅游建设,建成以大数据、云计算为支撑,集旅游产品网络化定制、旅游商品全渠道营销、旅游服务在线预售预订、旅游管理在线实时监控等功能于一体,覆盖全域的泛在、集约智慧旅游体系。建设旅游数据中心,以全市电子政务云为依托,加快建设市级旅游大数据中心和区县、景区(旅游企业)旅游数据分中心,力争全市重点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饭店、旅行社、温泉等涉旅企业客流数据统一接入市级云平台。加快全域智慧旅游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市级涉旅部门之间、政府与网络运营商及相关企业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大力推进旅游电商发展,建立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营销新模式,构建市、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景区、旅游企业纵向一体、横向协作的智慧旅游管理服务营销平台。加快文旅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各类涉旅市场主体进行信息化改造升级,实现全市旅游集散中心、机场、车站、码头、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民宿客栈、旅游乡村等重点涉旅场所的免费WiFi、5G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
专栏20 旅游公共服务重点项目
旅行社:力争打造3家以上在行业有影响力的骨干旅行社,30家以上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中小旅行社。 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围绕重点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国家森林公园等,支持和鼓励各区县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5C、4C、3C自驾车旅居车营地。 旅游集散中心:建成15个市级旅游集散中心,新建和改造一批区县级旅游集散中心,新建和提升一批景区游客中心。 智慧旅游数据库:建设旅游资源数据库、区县及旅游企业直报数据库、景区旅游接待及游客分析数据库、乡村旅游资源数据库等。 |
第十二章 推进文旅融合体制机制创新
着眼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按照宜融则融、能融尽融的要求,深化文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步推进需求侧管理变革,建立和完善文旅融合发展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业态、品牌、市场、服务、交流推广深度融合,提高文旅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第一节 建立和完善文旅融合发展机制
建立和完善文旅融合IP协同创新机制。制定和出台针对原创知识产权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做实文创联盟,推进文化赋能旅游,充分挖掘各类文物、文学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人文资源,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市场认同、旅游者共情的文化IP,打造一批文化特色突出、具有原创知识产权的网红景区和打卡地。
建立和完善“景区+剧场”“景区+演艺”等文化业态植入机制。推进景区与高水平演艺创作团队、各类院团合作,运用现代高新技术创新演艺形式和丰富演艺内容,创作具有震撼力和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演艺产品。提档升级《烽烟三国》《归来三峡》《巫山神女》《重庆·1949》等一批演艺项目,重点打造重庆抗建堂驻场旅游演出等一批演艺项目。通过IP演绎实现生活场景还原和文化场景再现,发展参与性、体验性较强的文化业态。
建立和完善文旅公共服务一体化推进机制。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旅游承载能力,同步规划建设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向景区或景区周边覆盖。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目标化的要求,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提升和优化旅游交通标识标牌系统,城市商圈、街区灯饰广告和店招店牌。在城市街区、公园、交通结点等区域,提升和新建一批城市文化景观、城市雕塑小品、文化墙、文化标牌,推动文化元素融入城市绿地、广场等休闲空间。
建立和完善文旅融合发展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文旅项目协同推进机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与旅游形象推广、线路推送、品牌打造等对接机制,国有文艺院团和民营演艺团队与旅游景区演艺业态策划创作及驻场演出机制,智慧旅游与智慧媒体、智慧博物馆、数字图书馆建设统筹推进机制等。
专栏21 文旅融合发展重点项目
旅游演艺:提档升级《印象·武隆》《梦幻桃源》《归来三峡》《烽烟三国》《巫山神女》《天上黄水》《千野草场轿夫号子》《川军抗战》《魔幻之都—极限快乐SHOW》《重庆·1949》等演艺项目;重点打造重庆抗建堂驻场旅游演出、两江游船旅游演艺、大足观音文化演艺、《古剑禅韵》、金佛山古佛洞“光影剧场”等演艺项目。 |
第二节 加快文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进文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深化国有院团、新闻出版、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国有文化景区等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职工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探索制定文旅科技人员、主创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利用业余时间兼职兼薪相关政策,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加快推进国有文化旅游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兼并重组、相互持股、合作经营等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增强综合竞争能力。以增强企业获得感为目标,按照减流程、优服务、降成本、强监管的要求,集成、整合行政和公共服务资源,不断提高文旅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效率,建成与国际制度接轨、服务文旅企业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加强治理能力建设,优化和提升文化旅游环境。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新型监管机制,加强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开展文化和旅游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推进“互联网+监管”,构建业务全量覆盖、信息全程跟踪、手段动态调整的智慧监管平台,建立线上旅游和文化娱乐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提升依法治旅水平,优化文旅法治环境。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完善应急体系,健全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建设,优化文旅安全环境。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与行业治理。持续开展“山水重庆·文明同行”等系列文明行动,优化文旅文明环境。牢固树立“生态红线”意识,加强旅游生态资源及环境保护,优化和提升生态环境。
第三节 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
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进商圈、特色街区丰富文旅消费业态、优化消费环境、策划文旅主题消费系列活动,打造消费聚集示范区。鼓励和支持商业餐饮门店、书店、影院、景区景点延长营业时间,发展一批24小时营业点,着力打造一批夜间消费集聚区,创建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培育壮大网络消费、定制消费、智能消费等新型消费,坚持常年举办“重庆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鼓励各区县、景区因地制宜制定景区门票减免等吸引外地游客优惠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区县积极创建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试点城市。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单位与职工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错峰休假。积极争取设立免税购物店、离境退税商店,积极支持新开旅游航线,优化入境消费环境,吸引更多的境外游客来渝消费。适当提高政府公共财政消费预算,通过不定期发放文旅“消费券”等形式鼓励居民文旅消费,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民营和国有演艺团队进入城市街区、商业文化广场、文化公园、城乡社区等策划和举办各类演艺活动,不断创新消费场景、丰富消费业态。依托消费集聚区打造消费增长点、增长极,2025年底力争创建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3个、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5个,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10个,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第四节 培育壮大文旅市场主体
做大做优做强文旅骨干企业。支持重点文化科技企业通过并购、参股控股、产权投资等方式实现双向渗透,发展一批文化、旅游与科技跨界融合市场主体,培育一批大型旅游集团和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企业,打造一批传媒、出版、发行、影视、演艺、文化投资、数字文化、文化用品装备等文化产业集团。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专班招商队伍,瞄准互联网头部企业、文旅行业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科技“独角兽”企业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构建文旅产业“双创”服务体系,引导文旅领域众创、众扶、众筹,孵化小微文旅企业,培育一大批“小而美”“小而优”的文旅市场主体。支持旅行社向专业化、特色化、创新型方向转型发展。推进中小微文创企业、文旅科技企业专业化、精准化发展,通过政府引导、市场整合融入文旅产业链。
第十三章 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
坚持面向文化和旅游科技前沿,面向文化事业建设重大需求,面向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主战场,推进文化和旅游与科技深度融合,推动互联网和现代科技全面融入文化和旅游生产、消费各环节,全面赋能内容生产创新、产品和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治理方式创新等各领域,以科技创新推进文化和旅游生产方式、体验方式、服务方式、管理模式创新,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第一节 加快文化和旅游科技应用与研发
深化推进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全息投影、多媒体、视觉特效等技术装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应用,依托旅游景区和文化场所发展一批沉浸式、互动式体验馆、体验区和实景剧场,创新文旅消费场景。深化推进面向大众的“人工智能+”技术工具在文化生产、艺术创作领域的应用,推动内容创新、模式创新、呈现方式创新。深化推进文化介质复原技术、文物古迹保护修复技术、文物保护智能防盗技术等在文物保护传承和利用环节的应用,推进历史文化资源有效保护、创新性传承和活化利用。深化推进面向文化场所和旅游目的地的安全监测与防控技术应用,推动实现文化和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推进多语种适配智能标识、自助导游导览等技术工具及装备等在文娱场所和旅游景区的应用,促进文化旅游展示、推广、传播和交流。支持和鼓励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积极采用智能服务机器人等现代技术装备。支持有条件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围绕重庆文化和旅游生产消费各环节,开展基础性应用技术研究研发。
第二节 加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加快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重庆邮电大学开展“旅游多源数据感知与决策技术”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积极筹建申创一批特色实验室,探索建立文化和旅游文科实验室。支持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重庆分中心等科研院所和有条件的科技企业积极申创文化和旅游部科技创新中心、工信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全国知名高校、文化和旅游科研院所和行业领军企业在重庆设立实训基地。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文化和旅游科技项目和企业孵化园区,鼓励和支持大专院校、科技企业发展“众创”“双创”空间等文化旅游创新创业孵化平台。
加快文化和旅游大数据应用云平台建设。以“数字重庆”云平台建设为契机,以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重庆分中心为依托,高水准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市级云平台建设,着力打造立足重庆、覆盖西南、面向全国的文化和旅游数据采集、管理、发布、利用开放共享平台。支持公共文化单位、广播电视行业等围绕内容生产、产品、业态、服务和管理创新,开发建设行业(专业)数据中心、数据库等信息技术应用云平台。支持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饭店、旅行社等推进产品、业态上线上云。
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创新要素聚集载体建设。推动大足石刻创建中国南方石质文物保护重点科研基地、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加强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建设。支持两江新区数字产业园、文物保护装备基地等有条件的产业园区积极申创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基础较好的旅游度假区和文化产业园区,积极申创旅游科技示范园区,集聚文旅创新要素,引导科技型文化和旅游企业聚集发展、集群发展。
加快培育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主体。支持本土文化和旅游科技企业做大做强。引导科技企业进入文化旅游领域,实施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和重点研发专项计划,加大研发投入,拓展跨界融合业务,为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产品、业态和服务创新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培育一批创新型文化和旅游领域科技型龙头企业,扶持一批具有国内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企业。
第三节 健全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生态
深化文化和旅游科技体制改革。完善文化和旅游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制度,争取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纳入改革试点。加快文化和旅游科研院所改革和业务建设,进一步扩大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推动文化和旅游研究型事业单位纳入科研序列管理。
建立完善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加快筹建文化和旅游行业智库,争取纳入文化和旅游部智库建设试点,建立文化和旅游科研专家库,探索设立专家组织。完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加大财政资金持续投入力度,支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基金支持,适当提高市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资金科技创新投入比例。健全文化和旅游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进一步完善“产学研用”科技创新及产业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文化和旅游科技成果转化库,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推进科技成果示范应用。
第十四章 加强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
紧扣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建设,聚焦“山水之城·美丽之地”城市品牌形象提升,推进文化交流,深化区域合作,强化市场推广,不断增强城市知名度、美誉度和国际影响力。
第一节 加快提升国际影响力
加快交流交往平台建设。推进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国际交流中心、重庆国际文旅之窗等开放平台建设,分类打造政府间交流交往、出境游服务、国际研学等多元交往载体。构建“国家(部委)+市级+区县+企业”四级联动推广模式。积极参与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等系列国际国内高端展会,跟进国际航线开通发展友好城市,加强与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等系列国际文化旅游组织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和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深化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的文旅合作。积极引进国际品牌文旅企业、国际文化旅游组织和机构等在重庆设立总部或办事机构,发展文旅总部经济。支持各类协会、文艺院团、文博机构、景区等与世界同类机构、景区开展交流与合作。加快文化贸易基地建设,推进我市文化企业、版权、艺术品、文创产品、旅游商品等拓展国际市场,不断提升重庆文旅知名度、美誉度和国际影响力。
第二节 深化文旅区域合作
建立文化旅游合作机制,加强与西部省区的文化旅游合作。深化与长江沿线省市合作,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文旅资源开发、内河游轮、保税购物、离境退税、旅游线路开发等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并拓展合作领域,共建长江经济带。加强与湖北共建大三峡无障碍旅游区。加强与陕西、四川共建秦巴山文旅圈。加强与湘西、鄂西、黔北渝东南毗邻地区合作,做实武陵山文旅发展联盟,共同打造武陵山无障碍旅游区。以巴蜀文化旅游走廊为依托,联动四川共同推进与环渤海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和长三角城市群文旅合作。加强巴蜀文化与京城、齐鲁、吴越、岭南等文化交流互鉴,在国际文旅市场拓展、入境游客互送等方面形成与几大城市群互动互促的发展格局。
第三节 加强文旅品牌营销与城市形象推广
打造重庆文旅国际营销矩阵。以重庆官方海外传播平台(iChongqing)为核心,办好《重庆国际文旅之窗》国际刊物,搭建重庆文旅国际外宣矩阵,打造重庆文旅资讯对外交流平台和城市国际形象对外展示平台。借力我驻外使领馆,联动文化和旅游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驻外旅游办事处、重庆国际友城、重庆文化旅游境外交流推广机构等境外营销阵地,打造覆盖世界主要客源目的地的重庆文旅海外营销矩阵,加大重庆文旅境外常态化推广力度。
培育一批重庆文旅节会品牌。办好办靓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中国西部动漫文化节、重庆国际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重庆全球旅行商大会、“舞动山城”国际街舞大赛、山水重庆夜景文化节、重庆都市文化旅游节暨城际旅游交易会等国际性、区域性专业会展平台,打造国际性文旅节会品牌,擦亮重庆“会展之都”新名片。持续发挥“双晒”活动影响力,支持各区县创办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文旅节会,形成以重大文旅节会品牌为引领、多层级多类型的文旅节会体系。
注重精准营销与借力营销。深化实施“百媒推广行动”,进一步增强市内媒体文旅宣传推广能力。加强与国内电视、广播、报刊、户外广告等传统媒体和移动终端、搜索引擎、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营销合作;加强与覆盖欧洲、北美、东南亚等客源市场的主流媒体营销合作;加强与具有国际影响力传播力的综合门户网站和文旅专业网络平台营销合作。深化实施“百城推广行动”,在我市常年直航的纽约、伦敦、罗马、新加坡等重点境外城市以及主要目标市场城市和国内大中城市的机场、车站、高铁、地铁、高速公路等窗口区域投放重庆旅游形象广告、重点旅游产品和重大旅游活动信息,形成覆盖全国和世界主要文旅目标市场、线上线下互动的国际性全媒体营销网络体系。深化实施“国际形象大使选拔行动”,依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全球推介活动,选拔培养一批高素质的重庆籍青年、在渝外籍留学生、驻渝境外商会的知名人士等担任重庆文旅国际推介大使。深化实施“海外大V拍重庆行动”,打造讲好重庆故事的移动视窗,不断提升重庆文化旅游国际化水平。
着力打造国际化品质化服务窗口。建立“文旅+”联动营销体系,充分整合外宣外事、旅行社及饭店、客运交通、教育体育、商务会展、文博单位、商业门店、景区景点等部门、行业、企业和单位文旅推广资源,加强对一线服务人员通用外语技能、外事接待礼仪等培训,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设置,优化系列外宣资料的编制与投放,全方位提升服务品质,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打造系列展示重庆文旅美好形象、传递人文关怀的国际化品质化服务窗口,形成人人都是旅游大使、处处展示美好形象的全域文旅宣传推广氛围。
专栏22 文旅节会项目
文旅节会品牌:着力打造中国西部旅游产业博览会、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重庆国际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重庆全球旅行商大会等世界知名文旅节会品牌。 市级系列文旅节会:高水平举办“舞动山城”国际街舞大赛、世界大河歌会、山水重庆夜景文化节、重庆都市文化旅游节暨城际旅游交易会、中国西部动漫文化节、中国温泉与气候养生旅游国际研讨会、重庆设计周,策划推出长江音乐节、重庆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等。支持各区县举办系列文旅节会。 |
第十五章 加强规划实施
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发展合力,强化政策引导,优化发展环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确保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第一节 建立和完善投融资机制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全市各级财政对文化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开放、文物保护利用、文化艺术创作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和支持品牌企业开发建设文旅融合景区(综合体),投资兼有经营性质的博物馆、陈列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项目。
充分发挥金融的支持作用。充分利用“长江渝融通”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文旅金融服务体系。推进以产业园区为合作载体,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推进以知识产权融资为合作载体,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以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文化类无形资产,开发文化和旅游产业知识产权融资专属产品。推进以示范旅游村为合作载体,通过“政保银企村”模式,在全市乡村旅游重点村推进货币信贷进村。推广“文化旅游公司+景点+村镇户”等融资模式,为中小微文旅企业和经营户提供联合授信。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文旅企业融资特点,创新联保贷款、经营性物业抵押等特色融资产品。拓宽文旅企业贷款抵质押范围,积极开展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支持演出企业和旅行社两类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建立市级和区县文旅企业发债项目储备库,创新文旅企业债券融资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项目收益票据、权益出资型票据等创新产品。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三农金融债券、绿色金融债券、“双创”金融债券等专项金融债券,用于支持中长期、有稳定现金流的文旅项目和中小微文旅企业。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充分运用支小支农再贷款政策,开发“再贷款+”专属文旅信贷产品。
第二节 加强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培养高层次和复合型紧缺人才。深化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瞄准“新世纪百千万人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推进实施“重庆舞台艺术领军人才计划”项目,进一步完善项目立项、经费支持、成果转化等政策,加强文化旅游领军人才培养。深化实施“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五个一批”人才和“巴渝新秀”“广电青年创新人才”“舞台艺术之星”“金牌导游”等人才工程和项目,加强中青年拔尖文化旅游人才培养。支持大专院校和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和完善“政教产学研用”协同培养机制,加快培养跨界复合型紧缺文化旅游人才。加快建设以专业化、国际化、复合型高素质人才为支撑的文化旅游人才队伍。
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健全市、区县、乡镇(街道)及企事业单位培训机制,围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需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常年培训,重点推进数字文化、智慧旅游发展急需的跨界复合型人才培训。加快发展文化旅游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支持和引导各大专院校、职业学校根据文化和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发展需求,进一步拓展专业设置领域,优化教学方案、课程设置和办学方式,将文化旅游培训纳入行政学院和劳动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开发网络教学视频资源,全方位开展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网络培训。支持国有院团、工艺类非遗制作等建立和完善现代学徒制。
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切实做好人才服务管理工作,营造“近者悦、远者来”的人才生态。改进人才评价机制,按照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不同岗位特点,建立人才分类评价标准,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改进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建立“择优选拔”的竞争机制和“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搭建人才成长平台,实施文化旅游人才激励项目,举办文化和旅游各类竞技和竞赛活动,打造重庆文化旅游类竞赛品牌。深化实施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评先评优,演创人员、导游评星评级计划,配套建立奖励办法。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以按劳分配为基础多元化的分配制度,对经过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的高级专业技术技能人才以及引进的优秀创新人才(团队),根据同类人才的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薪酬标准,充分调动优秀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
第三节 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引导
建立和完善规划协同推进机制。坚持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齐抓共管,进一步完善区域间、部门间联动机制,推进政策制定、规划实施、资源开发、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等方面的统筹与协调。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各类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的积极作用,搭建民间交往协作平台,推动文化旅游交流与合作,支持文化和旅游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完善和落实考核机制,把文化和旅游发展质效纳入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细化工作职责与任务分解,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规划落实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实际措施到位。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强化用地保障。进一步完善土地供给政策,按照“多规合一”,统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空间,确保文化旅游项目空间落地。在年度土地供应中合理安排公共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等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城市升级过程中整理出的存量土地向文化和旅游发展用地倾斜力度,依法依规探索实行混合用地方式。以重庆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契机,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等存量资产资源,通过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发展旅游民宿、乡村文化乐园、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业态。
建立和完善文化旅游统计体系。加快推进统计体系改革,构建以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为基础,多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大文旅统计组织体系,建立和完善以抽样调查为主体、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为补充的大文旅统计调查体系。推进统计创新和大数据应用,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面对多元数据需求主体,从供需两侧入手,对文化和旅游市场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统计平台、队伍、网络等基础建设,优化数据采集、清洗、生产、合成和发布流程,稳步提升文化和旅游统计数据的精准化水平。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重庆分中心作用,打造文化旅游统计工作平台、数据分析平台、决策支持平台、相关产业引导平台和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为重庆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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