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利权人:
根据《关于印发日照市市级品牌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日财企〔2019〕35号)、《关于印发日照市市级知识产权标准化及品牌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日市监字〔2021〕88号)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日照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请符合条件的专利权人向所在地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申报截至时间2022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日照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日照市市级品牌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日财企〔2019〕35号)、《日照市市级知识产权标准化及品牌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日市监字〔2021〕88号),现就申报日照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探索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模式,推广高价值专利培育方法,培育一批技术创新难度高、竞争力强、市场前景好、专利权稳定的高价值专利或者专利组合。激励创新主体开展高价值专利布局,促进专利转化实施,有效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支持企事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挥不同优势,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培育一批竞争力强、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高价值发明专利,推动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
二、申报主体与条件
1.申报主体:日照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
2.申报条件:除符合《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知识产权、标准化及品牌建设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外,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专利权属明晰,无专利权属纠纷;
(2)所有申报专利需为我市有效发明专利;
(3)具备一定数量的专利储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2021年底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低于15件;
②2021年底拥有高维持年限(10年)发明专利不低于3件;
③2021年授权发明专利不低于5件;
④2022年5月31日前,收储、托管、运营发明专利达到40件(不包含符合条件①②③专利权人拥有的发明专利),其中高维持年限(10年)发明专利达到3件以上。
三、申报认定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提报《日照市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中心申报表》(见附件)及申报书规定的附件材料和其他证明材料。
(二)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盖公章后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三)市市场监管局择优确定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入选项目,并予以公示。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补助经费,给予每个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最高5万元奖补。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并向社会公开,两年内不得申报。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2份)报送区县市场监管局。
(二)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管(分)局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许彦妮 李晓杰 联系电话:8770278 邮箱:rzszscqj@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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