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社保局等7部门印发《关于对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对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享受对象】餐饮业、零售业、文化旅游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民航业的企业。
【返还条件】在2021年1—12月期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2021年度失业保险费;2021年度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未减少或减少率不超过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其中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减少人数不超过本企业2020年底(2021年新参保企业裁员人数不超过当年度期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20%。
【返还标准】大型企业返还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中小微企业为该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其中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史欠费。
【特色亮点】
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企业不用申请,由信息系统智能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确认返还信息,人力社保部门直接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到企业银行账户。实现“零跑路”、“零申报”、“零时限”,真正做到“免申即享”。
【经办流程】
1.人力社保部门根据企业的参保人数和营业收入额度,参照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划定企业规模类型。通过“大数据”智能比对,锁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2.符合条件的企业接到区县人力社保部门通知后,通过“重庆公共就业网”,点击登录“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端口,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实确认稳岗返还相关信息。系统将会生成《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信息确认表》,企业下载核实该表信息数据,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该表上传到系统,点击“确认”键完成信息确认。
3.人力社保部门对完成确认的企业,及时拨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到企业银行账户。
【执行时限】
2022年3月开始实施稳岗返还,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注意事项】
1.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减少率计算公式:(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2.对2021年新参保企业,计算方式为:(2021年期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期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3.若企业对所属行业或规模类型有异议,由区县人力社保、财政、统计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商验证确认后,调整企业返还比例以及发放标准,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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