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企业: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标准条件,做好相关审核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照属地原则,向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设站申请,经所在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不可虚报或留空。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连同PDF格式扫描件报送至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及证明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请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复印件。佐证材料请勿超过20页。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认真审核,填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加盖公章并留存备查。请将申请材料纸制版一式两份及PDF格式扫描件,《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第一批次请于4月6日前,第二批请于8月31日前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如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因国家战略性需求等特殊原因需及时设站,可单独报送。

三、有关要求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准确把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条件,认真开展申报材料核实和推荐工作。要聚焦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链、创新链,以推动产学研充分合作为导向,加大对民营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设站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育优秀青年人才和转化科研创新成果的重要平台作用。

联 系 人:王磊  亓晓丽

联系电话:0531-66605955 

电子邮箱:jnrlzyshbzjzyjsryglc@jn.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C-509房间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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