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内蒙古自治区动员会在呼和浩特召开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内蒙古自治区动员会在呼和浩特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3月25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呼和浩特召开,督察组组长黄龙云、副组长林山青分别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进行了进驻动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王莉霞主持会议。


3月25日上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督察工作动员会在呼和浩特召开。记者 袁永红 摄
黄龙云指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多次中央和国际重要会议,以及每到一地考察调研时,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新发展理念的战略定力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推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关键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督察每个关键环节、每个关键时刻,掌舵定向、引领前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充分肯定督察取得的成效,特别强调要坚持严的基调、狠抓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也多次对督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黄龙云强调,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把握好督察方向和重点。督察将重点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办理情况;内蒙古自治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特别是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上一轮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工作推进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
石泰峰表示,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全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做好督察配合工作。要坚决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安排,做好情况介绍、资料提供、协调保障、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等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以接受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扎实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上,林山青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民生保障,疫情防控,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人员,自治区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各盟市党政领导同志通过视频会议列席会议。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2年3月25日—4月25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71—6960015,专门邮政信箱: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A900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新媒体呈现:王皓
编辑:宁佳欢
校对: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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