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社保局】企事业单位,快去申请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这标志着2022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在全市启动,我区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主动申报。申报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4月17日前,第二批为9月25日前。

新设站应具备这些基本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博士后当年日常经费资助标准。

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意向。

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新设站还应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

建有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或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

属于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如近5年荣获国家级科技奖励、经工业信息化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近三年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市值500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国内外知名榜单的高新技术企业。

上年度营业收入在4亿元以上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年以上,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已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开展项目博士后工作,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申请新设园区类工作站,须有3家以上辖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企事业单位须全部符合基本条件,且其中2家以上单位分别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

2022年新设站分两批次进行申报

从设站程序来看,符合条件的机构应按照单位自主申报,所属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实推荐,重庆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核查设站程序。

2022年新设站分两批次进行申报。第一批请于4月17日、第二批请于9月25日前报送至市博管办,如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因国家战略性需求等特殊原因需及时设站,可单独报送。

网上申报系统本月开通,具体填报事项另见通知。申报单位可于6月30日、12月15日起在网上申报系统查询2022年第一批、第二批新设站备案情况。

市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88152120  电子邮箱:cqpostdoctoral@163.com。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 023-48263201、023-48296918  联系地址:国能天街8栋5楼5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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