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乐山市已开展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不仅身在其他省市的乐山居民可以在当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其他省市在乐山工作、生活的居民也可在乐山直接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
居民身份证业务异地办理受理对象
我市11个区(县)都已经各设置了一个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只要是在乐山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人员,都可以到各地受理点办理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证、丢失补领业务。
这些情况不能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
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不适用于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能异地办理;
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因异地制证系统无法制作少数民族文字所以暂不受理
与公安机关登记信息不一致、或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系统无照片、居民身份证号码重错号等难以确认身份情况也不予受理;
有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能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
申请人所需提供的材料
在省内办理了居住证的,持居住证办理;
在四川省警务综合平台(一标三实模块)登记为实有人口的,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办理;
在省内没有办理居住证,也没有做实有人口登记的,办理时除了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外还需要提供在我省就业的需提供聘用合同、工作证等相关材料;在我省就学的需提供学生证、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在我省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另外,申请换领证件的除了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具体办理流程
办理申请: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办理手续,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采集信息:申请人交验居民户口薄或居住证等材料,民警审核通过的,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委托速递部门代为领取投递的,受理时需采集投递信息。
缴纳工本费:按照有效期满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证件领取时间及方式: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制证并发放居民身份证。受理点领取的,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委托速递部门代为领取投递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居民身份证30日内,就近到受理点进行居民身份证核验。
注意:属于换领证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旧证。
各区、县异地办证咨询电话
单位电话
乐山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2139931
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安谷派出所2596881
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全福派出所2340884
五通桥区行政服务中心0833-3300158
沙湾区公安分局沙湾派出所3434092
金口河区公安分局永和派出所08332711365
夹江县行政审批局公安窗口0833-5753567
犍为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窗口0833-4255078
井研县公安局研城派出所0833-5718063
沐川县行政审批局公安窗口08334609020
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沙坪派出所08335228085
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15983355075/15182265833
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公安窗口0833555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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