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局联合2部门出台指导意见推进快递业党建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快递业的全面领导,在全国率先实现设区市快递行业党委全覆盖的基础上,近日,江苏省邮政管理局党组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两新工委印发《关于推进快递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结合全省实际,从建立健全快递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快递企业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快递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拓展快递业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突出抓好头部企业和快递业集聚区党建工作、切实加强对快递业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等6方面,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

《指导意见》对党建工作体制机制进行了系统性的调整和优化,出台了一系列务实可操作的举措。一是推动各设区市快递行业党委实体化运作,直接管理一批重点企业、区域公司、分拨中心党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成立快递行业党委。二是建立健全快递业党建联席会议制度,由组织部门、两新工委牵头,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发挥网信、公安、住建等部门职能作用,协同推进快递业党建工作,发挥属地乡镇(街道、园区)党组织兜底作用,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三是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乡镇(街道、园区)等对本地快递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摸底排查。对重点企业逐一建立台账,落实党建工作措施。四是鼓励市、县(市、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派驻快递行业党委专职从事党建工作。加大快递业发展党员力度,将发展党员计划适当向快递企业倾斜。五是建立多渠道筹措、多元化投入的快递业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快递企业应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税前列支,推动快递总部企业党组织建立党建经费补贴或奖励机制,党委组织部门可用留存党费给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多种方式给予必要经费支持。六是建好用好快递业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活动阵地,省级分(子)公司和规模较大的加盟企业、网点、第三方劳务公司应配备活动场所。

《指导意见》还注重引导快递企业出资人重视支持党建工作,明确将企业党建工作作为参与各级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不断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引领和促进生产经营等功能作用。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认真组织宣贯《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统筹规划,全面加强快递行业党建工作,凝聚各方工作合力,积极打造“一地一品牌、个个有特色”的行业党建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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