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发改委日前发布的《自治区关于振作工业经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行动方案》提出,将扎实推进能源安全保供。
具体来看,着力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加强煤电油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品种的能源供应。
协调煤炭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科学制定生产计划,保障煤炭持续稳定生产。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煤矿核增生产能力,安全有效释放先进产能。加快惠安、新乔等煤矿开工建设,力争“十四五”投放煤炭先进产能1000万吨。
加强区域能源合作,多方争取煤炭资源供给,保障全区煤炭供需平衡,维护电煤稳定供应,推动煤电企业提高发电出力。把握煤炭市场走势,协调区内火电、供热、化肥等用煤企业在市场淡季提前储煤,缓解旺季保供压力。
密切跟踪能源市场变化,依法查处能源资源垄断和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各类违法行为。
加快建设金凤、红柳、枣泉等国家级智能化示范煤矿项目,提高煤矿现代化水平。
同时,推进供电煤耗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力争完成332万千瓦煤电机组节能降耗、供热、灵活性改造工作。
支持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落实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加快信贷投放进度,支持碳减排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大项目建设。出台《宁夏银行保险业支持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发展绿色金融。落实国家《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工业绿色发展项目库,向国家产融合作平台推荐项目,引导金融资源向工业绿色低碳领域汇集。
推动钢铁、电解铝、水泥、煤化工、电石、铁合金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组织实施一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开展CCUS等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应用,分类推动项目提标达效。落实国家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严格开展工业企业节能监察,科学准确评价企业能效水平,对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企业用电不加价,未达到的根据能效水平差距实行阶梯电价,加价电费专项用于支持企业节能减污降碳技术改造。推动废钢、废有色金属、废纸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城市矿山”对资源的保障能力。落实危险废物就近处置原则,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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