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1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2年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的通知》,以及2022年青岛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工作部署,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2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申报和验收工作

  (一)培育申报工作。按照《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0〕95号)要求,请各区、市主管部门指导有意向申报企业根据申报条件,编写组建方案(一式三份),于4月29日前报送市工信局科技处。有关方案提纲请电话联系。优先支持青岛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升级为省级。

  (二)验收认定工作。已培育且完成建设任务书目标的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请各区、市主管部门于4月29日前联系市工信局科技处,做好有关验收认定准备工作。

  二、2022年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

  (一)培育申报工作。根据《青岛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试行)》,请各区、市主管部门指导有意向申报企业根据申报条件,编制《青岛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申报书》(一式两份),于4月22日前报送市工信局科技处。

  (二)验收认定工作。已列入试点且完成建设任务目标的青岛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请各区、市主管部门于4月22日前联系市工信局科技处。    

  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85911215/85911216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青岛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指南(试行)

       附件3:青岛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申报书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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