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淄政办字〔2022〕1号文件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二、出台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21〕137号文件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淄政办字〔2022〕1号文件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
三、目标任务
通过山东省和淄博市下发文件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就业优先政策,重点面向张店区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大幅度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2年,全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1100个。
四、重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人社部门牵头,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村、社区参与做好日常管理使用。
(二)压实工作责任。每月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对各镇(街道)任务落实进行督导,确保任务落实落地。
(三)落实资金保障。区财政局要将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各镇(街道)要按要求统筹用好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的资金,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参与,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解读人: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范祥玉
0533-2868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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