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 PM2.5+O3协同治理服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1个月):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标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需为有效证书,按规定时间年检,否则将视为不合格)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4、提供2021年1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公司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资料(成立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5、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6、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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