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升规纳统工作部署和《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建立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我们结合聊城市实际,对企业培育和纳统工作任务进行了梳理细化,有助于县、乡政府和相关部门明晰工作目标,压实企业培育和纳统工作责任。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为遵循,以《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建立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机制的通知》(鲁统字〔2022〕7号)为主要依据,参照我市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

三、起草过程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结合省统计局文件精神起草了我市方案,先后2轮征集28个市有关部门意见并会签,通过市统计执法局(政策法规科)、局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并向市司法局备案,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形成本工作方案,由市统计局印发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四、主要内容

本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一是指导思想,简要介绍方案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二是工作目标,指出方案要实现的任务目标。三是主要任务,系统介绍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过程,对初步筛选“种子”企业和“准四上”企业,开展实地核实,建立“种子”和“准四上”企业库,加强分类培育,实施动态监测,做好达标企业入库纳统等工作要求进行了详细阐述。四是职责分工,明确有关部门在行政记录资料共享、企业培育和纳统等环节工作的职责和任务。五是保障措施,对各级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纳入综合考核、强化宣传引导等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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