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水平,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0年3月31日,正式印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工信技〔2020〕37号),对于培育认定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提出新的标准,根据省工信厅的《工作指南》,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新的《潍坊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旨在提升中小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加快形成技术优势上发挥引领作用。
二、制定依据
潍坊市工信局“三定方案”规定,市工信局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研究提出全市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因而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全市负责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部门,具有起草《潍坊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的主体资格和权限。根据《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潍坊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指南》。
三、出台目的
加强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引导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聚集高端人才,创新体制机制,打造“产学研”融合的高水平技术创新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四、主要内容
《指南》共分六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总则。明确了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定位、功能和培育认定要求。强调了“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是企业根据发展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机构,是企业在所处行业和领域内着力突破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抢占科技战略制高点的创新平台;主要负责开展技术研发和技术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和创新人才培养,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二是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明确了“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对申请企业的要求。特别是在所处行业技术领域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或软件著作权,近两年取得授权专利5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1项以上;上年度技术研发费支出额不低于1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固定的研发场所,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等。
三是运行评价。明确了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运行评价的期限、指标体系和评价结果。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运行评价,并于评价年度下发评价通知。
四是鼓励政策。支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承担国家、省级相关研发任务。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对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予以支持。
五是监督管理。明确了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的处置及撤销资格情况。
六是附则。明确了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请、评价材料和信息公开。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市工信局
解读顾问:高文东
咨询电话:8789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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