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青岛市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青环发[2022]15号)

 

  1. 政策背景。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开展的开展的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是按照生态环境部下发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贯彻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若干措施》的相关要求,每年开展全市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

  2. 出台目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推动建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的重要途径和宣传平台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

  3. 主要举措。按照2022年青岛市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方案(青环发[2022]15号要求,对年度创建的单位开展观摩培训、考评验收和公示命名。依托全市环境教育基地场所,着力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为公众搭建起了解、参与、支持生态环境的平台和阵地,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提升公众环境意识,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构建全民参与生态环保的社会行动体系。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