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财采〔2022〕4号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当前疫情形势下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鲁财采函〔202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当前疫情形势下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鲁财采函〔2022〕2号)
附件2:《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启疫情防控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的通知》(鲁财采〔2020〕2号)
菏财采[2022]4号菏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当前疫情形势下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菏泽市财政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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