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达州市科技计划是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要设立的,由市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资助。主要资助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新技术应用推广、科研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等活动。为进一步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市科技局在原《达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达市科〔2019〕82号)基础上对《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达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助对象、自筹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要求,申报指南编制要求、中期检查方式、成果登记制度以及涉及“包干制”“揭榜制”等改革事项和其他科技专项项目参照标准。通过对《办法》进行修订,有利于实现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科学、规范、高效、公正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政策依据
1.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
2.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达市府发〔2017〕22号)
三、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的背景、资助对象、组织原则、支持方式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明确科技计划类别,科技计划类别有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重点研究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四大类科技计划。
第三章:项目组织和管理职责,明确了项目责任主体即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单位、承担单位及项目专业管理机构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职能职责。
第四章:项目申报和立项,明确了项目从指南编制到任务合同签订等中间环节工作要求、方式等。
第五章:项目实施管理,明确了任务合同签订后项目组织和管理各方需履行的职责、项目的中期检查要求、项目事项变更(调整)和处置原则、方式等。
第六章:项目验收及成果管理,明确项目验收时间要求、延期条件、验收内容、验收结论和科技成果登记相关内容。
第七章:监督与保障,明确科技计划项目公众参与监督工作机制,违规行为处理、科技信息系统管理和档案归档等工作。
第八章:附则,明确《办法》实施时间,有效期限及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其他可参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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