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厅关于举办“山东地方戏振兴与京剧保护扶持工程”2016年度扶持项目签约仪式的通知

各市文广新局、省直艺术院团:

  根据《山东地方戏振兴与京剧保护扶持工程实施方案》及《2016年度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文艺2016【18】号)规定,省文化厅于11月10日,邀请省内相关戏曲专家组成评委会并经严格评审,共评选出5部大戏、4部小戏、4部剧本,作为“山东地方戏振兴与京剧保护扶持工程”2016年度扶持项目(名单见附件1)。

  为做好入选剧目创作加工、实施督导工作,省文化厅决定举办2016年度扶持项目签约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6年11月24日下午14:00点,省文化厅三楼会议室,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自理。

  二、参会人员

  1.入选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所属市文广新局分管副局长。

  2.入选项目实施主体为县级艺术单位的,所属县文广新局相关负责人一并参加。

  各单位须于11月23日上午10:00前将与会人员回执表(附件2)发送至sdwht@163.com。与会时请开好行政事业单位资助资金票据并交艺术处(大戏36万、小戏9万、剧本9万)。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峰 0531-86568856

 

附件:
1.“山东地方戏振兴与京剧保护扶持工程”2016年度扶持项目.doc

2. 与会人员回执表.doc 
 

 山东省文化厅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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