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周菊 3·15前夕,2021年汽车召回情况出炉。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3月11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全国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情况的通告》,2021年我国共实施汽车召回232次,涉及车辆873.6万辆,分别比上年增长16.6%和28.8%。
其中,新能源汽车的召回次数和数量增幅相对更大。数据显示,2021年国内实施新能源汽车召回59次,涉及车辆83.0万辆,占全年召回总数量的9.5%;新能源汽车召回次数和召回数量比上年增长31.1%和75.9%。
2021年新能源汽车的销量为352万辆,在该年召回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该年新能源汽车总销量的24%。虽然在2021年召回的新能源汽车,并非仅为当年生产销售,但这同样显示新能源汽车召回数量增加,已经不是一个小数字。
汽车的召回次数和数量增长,一方面反应出国内汽车召回体系日趋健全,但同时也表明随着新能源汽车等新生事物的交付量和保有量快速增长,许多关于产品的问题也开始显露出来。数据显示,2021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售352.1万辆,同比增长157.5%。
从缺陷线索看,新能源汽车缺陷线索报告3033例,“三电”系统则是问题高发区,反映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问题占新能源汽车缺陷线索的52.5%。
在此之前,新能源汽车曾出现多次起火事故,而电池电控等核心部件的不稳定被认为是主要的原因。为解决此安全隐患,车企纷纷推出了不起火电池,以提升新能源汽车在“三电”方面的安全性。
从整个汽车市场来看,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收到汽车产品缺陷线索42886条,其中仍以发动机、传动系等汽车“大件”占比为主。具体来看,涉及发动机总成(占32.3%)、传动系(占17.6%)、车身(占17.6%)、电气设备(占15.3%)。
从缺陷涉及的总成看,发动机和电子电器系是主要缺陷产生部件,占总召回数量的84.3%。其中,因发动机总成缺陷实施召回50次,涉及车辆371.3万辆,占总召回数量的42.5%;因电子电器缺陷实施召回54次,涉及车辆365.0万辆,占总召回数量的41.8%。另外,因制动系缺陷实施召回21次,涉及车辆51.0万辆,占总召回数量的5.8%。
另外,设计原因已成为最主要的召回原因,而非制造原因。数据显示,2021年因设计原因召回91次,涉及车辆739.3万辆,占总召回数量的84.6%;因制造原因召回141次,涉及车辆134.3万辆,占总召回数量的15.4%。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加强了对机动车排放的召回工作。《通知》指出,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收集排放危害相关线索1681条,联合组织专家技术会商3次,启动相关调查案件4例,督促生产者实施排放召回2次,涉及车辆143.9万辆。期间市场监管总局针对部分车型曲轴箱强制通风装置、还原剂储液箱、三元催化反应器、车载自动诊断系统OBD等重点排放零部件加强了监管。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已累计实施汽车召回2423次,涉及车辆9130万辆。
当前国内汽车市场处在改革升级的新时期,智能电动汽车快速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深化和改革监管体系,推动产品安全监管创新,加强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监管,推进新能源汽车事故调查体系建设和安全评估。
市场监管总局提出,2022年将针对智能网联技术发展新趋势,健全数据驱动的汽车事故深度调查体系,深化智能汽车OTA大数据安全评估,启动沙盒监管制度试点。并以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商用车、电子电器为重点,加大行政约谈、现场调查、技术交流和工程分析试验力度,督促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产品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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