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7日,广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广食安委〔2021〕3号),现就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情况
按照省、市食安委工作规则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目标考评要求,每年度均需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文件起草工作由市食安办具体承担。市食安办按照国务院、省食安委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形成文件初稿。征求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分为七个部分。
一是严格关键环节风险防控。主要包括: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强化“川冷链”平台应用,强化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监管。加强冷链运输车辆管理。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全面推行冷库库长制。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每周开展核酸检测,按方案优先接种疫苗。加强农产品准出监管。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加强农产品产地检测,实行农产品质量标识制度,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农用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强化风险评估与抽检监测。市场监管环节食品安全抽检量达到3.2批次/千人,开展食品及相关产品市级监督抽检8560批次。市、县食用农产品定量监测样品量达到1批次/千人,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食品安全“国抽”“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达到85%。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品种监管。主要包括: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学校食堂规范管理。落实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机构比例达到55%以上。加强网络食品监管。开展食品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做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深入开展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全力推进营商环境、提升质量、溯源体系、规范秩序、落实责任等各项工作。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助推乳制品、肉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餐饮质量提升工程。持续倡导“公勺公筷、中式分餐”等新兴“食”尚用餐方式。
三是提升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主要包括:推动智慧监管与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深入推广学校食堂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全市学校食堂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覆盖率达到10%。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实施食品经营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食品安全网底。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主要包括: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护旗”系列专项行动,加大大案要案侦办力度,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开展“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扎实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执法行动,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严厉打击来源不明冷链食品走私入境,按政策落实走私冻品处置。开展联合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狠抓大案要案、典型案件,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
五是构建共治共享格局。主要包括:持续开展“双安双创”,加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督导,持续巩固创建成果。组织实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响亮行动”,顺利通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资格复审。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口岸、进社区等宣传活动。
六是加大投入保障。主要包括:健全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障监管、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必需的经费和装备。严格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经费,特别是检验检测经费,确保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频次。
七是推动责任落实。主要包括:对落实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等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推进全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评议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