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水生态系统安全,规范生态环境基准工作,现批准《淡水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技术指南》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制定技术指南》(HJ 831—2017)废止。
本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2年3月10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3月11日印发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