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定山东省微纳传感技术与智能应用制造业创新中心的通知

鲁工信技〔2022〕37号

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0〕95号)要求,现对明石创新(烟台)微纳传感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的山东省微纳传感技术与智能应用制造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予以认定。

创新中心要进一步整合创新资源,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人才培养,切实增强融合创新能力。烟台市要进一步加大对创新中心的支持力度,将其打造成制造业创新资源整合的枢纽、共性技术研发供给的基地、创新服务的公共平台、领军人才的培育基地。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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