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南市城乡水务局
关于开展济南市工业节水示范(典范)企业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工信、水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在济南落地实施,发挥工业节水先进企业的典型示范作用,强化工业领域水资源约束,提升工业领域用水效率,建设节水典范城市,经研究,现组织开展济南市工业节水示范(典范)企业的推荐评选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企业为主体,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在重点用水工业行业树立一批有代表性、用水管理基础较好、装备技术先进、节水工作有特色、用水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典型示范企业,引导工业领域加强节水管理和技术进步,加快转变用水方式,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全社会互动的节约用水良好工作局面。
二、推荐评选范围
全市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三、推荐评选要求
(一)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二)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无超计划取用水行为;
(三)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涉水环境违法行为或其他社会影响不良事件;
(四)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管水制度到位、节水措施到位);
(六)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和完备的用水计量、统计管理体系;
(七)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200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四、推荐评选程序
(一)符合推荐评选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认真编写《济南市工业节水示范(典范)企业申报书》(附件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地的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申报。区县(功能区)工信、水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22年4月30日前汇总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蔡洋,电话:66605740;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随附电子版)。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乡水务局联合组织专家按照《济南市工业节水示范(典范)企业评分标准》(附件2)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提出拟入选企业名单,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别命名为济南市工业节水示范企业(评审得分80分及以上)、济南市工业节水典范企业(评审得分90分及以上)。
五、政策引导与支持
(一)市、区县(功能区)两级超定额(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和差别化水价形成的收入,可提取30%奖励济南市工业节水示范(典范)企业;
(二)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级、省级节水型企业(水效领跑者企业、节水标杆单位);
(三)企业的节水改造项目优先推荐给予绿色信贷支持。
附件:济南市工业节水示范(典范)企业申报书和评分标准.doc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南市城乡水务局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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