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属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部),省黄三角农高区经济发展与投资促进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按照《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总体部署,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确定开展2022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坚持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则,在家用电器、纺织、医药、食品、轻工、建材、机械、汽车、化工、有色金属、电子信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等重点领域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优势骨干企业创建绿色工厂。
对水泥、原油加工、烧碱等高耗能行业,所推荐企业的能耗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二、申报条件
省级绿色工厂申报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为省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
3、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三、工作要求
(一)企业自愿申报。企业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按照《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有关要求进行自评价,并向所属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属地推荐。各属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推荐意见,填写“山东省2022年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1),于2022年4月6日前连同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同时报电子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初审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文推荐上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申报和初审推荐工作,严把推荐和申报材料关口,做到格式一致、数据规范、内容完善、情况真实,确保材料质量。要严格时限要求,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推荐和申报材料,过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雪莹、张海涛
联系电话:8331490 8331482
邮箱:dygxjkjk@dy.shandong.cn
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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