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暂行)》和《山东省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暂行)》的解读

为做好全省中医医院评审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效衔接,确保新一周期医院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我委对2018年制定的《山东省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鲁卫中管理字〔2018〕3号)和《山东省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鲁卫中管理字〔2018〕14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8年,我委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和《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内容,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内容可增不减,标准可升不降”的原则,综合考虑全省卫生和中医药工作重点及中医医院管理实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和《山东省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为进一步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医院管理、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确保新一周期医院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我委对《山东省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及《山东省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起草过程

起草过程中,一是结合国家和省里关于中医药工作的最新文件精神以及我省工作实际,研究贯彻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医院评审的相关要求;二是深入讨论酝酿,多次组织专家以及处务会研究讨论,明确主要内容,确保评审附加条款符合我省中医医院建设现状及发展规律;三是先后征求了市、县两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多家中医医院及相关医院评审专家、有关处室意见,经过反复论证修改,形成了上述文件的审议稿;四是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讨论通过,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核准后,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山东省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

《山东省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分为10部分,满分为100分。第一部分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第二部分信息化建设,第三部分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第四部分大型中医医院巡查整改落实到位,第五部分扎实开展“三经传承”、五运六气、中医特色技术推广,第六部分开展中药饮片临证炮制,加强制剂室建设,严格管理中药配方颗粒,第七部分积极开展西学中工作,第八部分中医经典、中医治未病、中医外治、中医康复、中医护理五个全科化,第九部分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第十部分中医药文化建设。其中第3部分“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第4部分“大型中医医院巡查整改”;第7部分“积极开展西学中工作”这3个方面内容以及分等标准继续沿用上一版本内容。

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第1部分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第2部分信息化建设;第5部分扎实开展“三经传承”,五运六气、中医特色技术推广;第6部分开展中药饮片临证炮制,加强制剂室建设,严格管理中药配方颗粒;第8部分中医经典、中医治未病、中医外治、中医康复、中医护理五个全科化;第9部分质量管理体系;第10部分中医药文化建设等7个方面的内容。

1.第1部分中医医院绩效考核:考查最近一年度的全国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根据不同等级,取得相应分数。

2.第2部分信息化建设:三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达到4级以上,三级中医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水平要达到2级以上。未达到,按照细则进行扣分。

3.第5部分开展“三经传承”、五运六气、中医特色技术推广:开展经典学习、经方应用、经验传承,开展五运六气理论学习,推广五运六气理论指导临床,推广4项及以上山东省中医药特色优势技术。未完成,按照细则进行扣分。

4.第6部分开展中药饮片临证炮制,加强制剂室建设,严格管理中药配方颗粒。新增了中药配方颗粒收入金额管理要求。不达标,扣除相应分数。

5.第8部分中医经典、中医治未病、中医外治、中医康复、中医护理五个全科化:对医院五个全科化实施情况进行考查,不达标,扣除相应分数。

6.第9部分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医院有明确医疗管理目标,医院领导与职能部门能利用多种质量管理工具进行日常质量管理活动,有典型案例说明。

7.第10部分中医药文化建设:有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外延和内涵建设丰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制度建设,保障措施

8.明确了有效期限:有效期明确为自印发之日起2年。

(二)《山东省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

《山东省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分为10部分,满分为100分。第一部分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第二部分信息化建设,第三部分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第四部分县域医共体建设,第五部分扎实开展“三经传承”、五运六气、中医特色技术推广,第六部分开展中药饮片临证炮制,加强制剂室建设,严格管理中药配方颗粒,第七部分积极开展西学中工作,第八部分中医经典、中医治未病、中医外治、中医康复、中医护理五个全科化,第九部分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第十部分中医药文化建设。其中第3部分“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第7部分“积极开展西学中工作”这2个方面内容以及分等标准继续沿用上一版本内容。

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第1部分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第2部分信息化建设;第4部分县域医共体建设;第5部分扎实开展“三经传承”,五运六气、中医特色技术推广;第6部分开展中药饮片临证炮制,加强制剂室建设,严格管理中药配方颗粒;第8部分中医经典、中医治未病、中医外治、中医康复、中医护理五个全科化;第9部分质量管理体系;第10部分中医药文化建设等8个方面的内容。

1.第1部分中医医院绩效考核:考查最近一年度的全国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根据不同等级,取得相应分数。

2.第2部分信息化建设:三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达到4级以上,三级中医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水平要达到2级以上。未达到,按照细则进行扣分。

3.第4部分县域医共体建设:牵头成立紧密型县域医共同体,县域医共体内部运营管理规范,落实双向转诊制度成效明显。未牵头成立县域医共体,本项内容不得分。运营管理不规范,按细则扣分。转诊比例不达标,按细则扣分。

4.第5部分开展“三经传承”、五运六气、中医特色技术推广:开展经典学习、经方应用、经验传承,开展五运六气理论学习,推广五运六气理论指导临床,推广4项及以上山东省中医药特色优势技术。未完成,按照细则进行扣分。

5.第6部分开展中药饮片临证炮制,加强制剂室建设,严格管理中药配方颗粒。新增了中药配方颗粒收入金额管理要求。不达标,扣除相应分数。

6.第8部分中医经典、中医治未病、中医外治、中医康复、中医护理五个全科化:对医院五个全科化实施情况进行考查,不达标,扣除相应分数。

7.第9部分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医院有明确医疗管理目标,医院领导与职能部门能利用多种质量管理工具进行日常质量管理活动,有典型案例说明。

8.第10部分中医药文化建设:有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外延和内涵建设丰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制度建设,保障措施。

9.明确了有效期限:有效期明确为自印发之日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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