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住建局,滨海开发区、峡山开发区建设交通局,综合保税区建设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0〕5号)和《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细则(暂行)》等规定,经研究,拟组建潍坊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及范围
本着“自愿申报、单位推荐、择优选用”的原则,从长期从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研究、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公开推荐,在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建筑行业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中择优选聘。
二、推荐方式
由符合条件者自愿申请、有关单位推荐、县市区住建部门初审、市住建部门审核、公示后,方可成为入库专家,专家任期2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专家工作状况,适时更新、动态调整专家库组成人员。
三、专家职责
(一)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政策、消防技术标准、课题等的调研、论证、制定等工作;
(二)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验收现场评定、备案抽查、咨询、评审、论证、培训授课、学术交流等工作;
(三)研究解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相关技术问题;
(四)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五)参与建设工程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六)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七)承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派的其他工作;
(八)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维护保障消防验收工作的规范、专业和公正。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消防工程类、土木工程类、给水排水类、暖通类或建筑电气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专业(消防、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电力、石油化工、桥隧、设备安装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中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优先;
(二)从事建设工程有关消防专业的设计、施工、管理或咨询工作8年以上,且近5年内参与过至少3个建设工程项目有关消防方面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管理、咨询或技术支持工作;
(三)熟悉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相关的法律法规与规范标准,有较高的工程建设消防安全领域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消防验收实践经验;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能够独立承担专家的相关职责,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院士、博士生导师、国家和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年龄不受此限制;
(五)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态度认真负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六)参与过国家或地方组织的消防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者优先;
(七)2019年6月后,曾为我市各级住建部门提供过消防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如消防验收、技术培训等方面),且表现较为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经本人申请后,由县市区住建部门直接推荐;
(八)特殊专业、特殊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实际情况,可将此类人才直接推荐入库。
五、推荐程序
(一)提报申请。
1.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潍坊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个人申请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当前无工作单位的可不填写推荐意见)。申请人请于3月30日前,将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版扫描件报所在地住建部门初审,(邮件名称:姓名+专业类别+县市区,各县市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详见附件4)。
2.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可由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直接推荐。除提报第1项全部材料外,相关住建部门应出具《**县(市区)消防验收工作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直接推荐表》(附件2)。每个县市区住建部门直接推荐不超过3人,每名专业技术人才最多由一个住建部门推荐,不可重复推荐。
(二)资格初审。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认真核实相关材料,汇总初审通过的专家信息,填写《**县市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专家初审汇总表》(附件3)。4月15日前将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直接推荐表、初审汇总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个人所有证明材料电子版一并报市住建局邮箱。
(三)公示入库。
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符合要求后,择优选用,进行公示。若公示期内无异议,则公布为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纳入潍坊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
六、其他
(一)本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的推荐、审查、公示、入库等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请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申请、推荐、材料提交工作,不接受补报,逾期未报或材料缺失视为弃权,材料造假者将禁止参与本次及后续专家库专家推荐;
(三)名单公示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关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
附件:1.潍坊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专家个人申请表
2.消防验收工作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直接推荐表
3.**县市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专家初审汇总表
4.潍坊市各县市区现场审核联系方式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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