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事项清单之“人才贷”业务篇

一、服务对象

“人才贷”贷款对象为享受市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政策人才或其长期所在东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

申请“人才贷”,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个人具有合法身份,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户籍及婚姻状况证明;

(二)企业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能提供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经营经营资质证明,生产经营正常。

(三)有稳定的、可预期的现金流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还款能力;

(四)用于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并且符合合作银行相关规定;

(五)拥有市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长期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具备还款意愿,具备本行评定或认可的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七)合作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内容

(一)贷款额度。针对享受市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政策人才或其所在企业,“人才贷”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市级高层次人才在多家银行机构贷款,“人才贷”贷款余额合计不超过500万元;多个市级高层次人才任职同一企业,该企业“人才贷”贷款余额限额按照每个高层次人才500万元计算,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其中同时享受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政策人才或其长期所在东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人才贷”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省级高层次人才在多家银行机构贷款,“人才贷”贷款余额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人才贷”贷款余额限额按照每个高层次人才1000万元计算,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超过限额部分将不进行风险补偿。

(二)贷款期限。合作行根据借款人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项目生产销售周期、资金回款周期、信用状况、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首次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三)贷款利率。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及合作行贷款定价指导意见,结合资金成本、客户风险度及对合作行综合贡献度等因素合理确定。

(四)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按月等额本息等多种灵活还款方式。

(五)担保方式。本产品担保方式采用信用方式。

三、办理流程

(一)受理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人才贷”业务合作银行提出申请。合作银行受理申请。

(二)贷前调查。合作行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客户经理应当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人才贷”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提出贷与不贷、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等意见。严禁对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借款申请人发放“人才贷”。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主动与合作银行对接,自主提出贷款申请后,合作银行应独立审核和发放贷款,合作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及时向所在地方金融监管局报送业务情况。

(四)贷款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途径和方法。银行人员应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双人调查制度,与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面谈,做好面谈记录,面谈记录包括文字、影像或音频等。

四、所需材料

借款人申请“人才贷”,应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证明等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明材料或其长期任职企业相关基础资料;

2、“东营优才卡”;

3、借款人贷款用途证明材料;

4、合作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工作日随时受理。

六、承办机构及服务专员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服务专员宋纪祥,电话1865469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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