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解读《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图片

我觉得可以把3月1日定义为“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日!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图片
图片

据我所知,国内首部以立法形式规范垃圾处理行为的地方性法规,旧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就是2012年3月1日实施的,今天有4个省级和2个市级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或办法开始实施!

哪几个呀?
图片
图片

《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宿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莆田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都是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啊!作为山东人民的一份子,我得赶紧学习条例相关知识,不能拖后腿啊!
图片
图片
那大家赶紧一起学起来吧!



图片
《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共8章45条,有哪些要点值得注意?来看小编为你划重点。

重点一:明确各级部门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的宣传、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
图片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制定居民公约或者村规民约,督促、引导居民和村民主动参与生活垃圾管理活动。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负责全省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
各行业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事务、邮政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生活垃圾管理相关工作。
图片
生活垃圾管理部门: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或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监督管理工作。
图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活垃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对公众开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
教育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知识作为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
图片
新闻媒体:
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图片

行业协会:
环境卫生、物业服务、快递、包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商业零售、旅游、餐饮、住宿等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通过制定行业服务规范等方式,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图片

重点二:强调源头减量
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强调从源头——生产领域就开始执行,贯穿流通、消费环节,以促进全社会形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长效习惯。


生产者、销售者

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废弃物的产生。

图片
流通行业(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

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减少包装物的使用。

图片
餐饮、娱乐、旅游、住宿等行业

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列入国家限制一次性消费品名录的用品。
图片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内部

应当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推广无纸化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

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的管理,推行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

图片


重点三:提供四分类标准
《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提供了四分类标准,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参照标准,因地制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图片
#可回收物#

指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

图片
#有害垃圾#

指充电电池、纽扣电池、荧光灯管、含汞温度计、药品、杀虫剂、油漆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图片
#厨余垃圾#

指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等易腐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

图片
#其他垃圾#

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应当标明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类别标志,方便群众分类投放。

关于大件垃圾

图片
01
个人怎么做?

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将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投放至指定收集点或者预约大件垃圾收集企业上门收集。
02
主管部门怎么做?

生活垃圾主管部门应当合理布局大件垃圾收集点,建立大件垃圾预约收集机制,公开垃圾收集点信息以及预约服务信息。


重点四:明确生活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流程

图片


重点五:鼓励就地处理厨余垃圾
鼓励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餐饮企业以及有条件的社区安装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分散处理装置,就地处理厨余垃圾。
图片


重点六:厨余垃圾养殖需谨慎
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


重点七:鼓励引入社会力量
生活垃圾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图片

重点八:加强违法处罚力度

条例细化、补充了上位法处罚规定,对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将已经分类的生活垃圾混装混运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政策原文: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