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内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2018年8月28日以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现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14号),深入实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有效缩小城乡二元化差距,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市委常委刘先伟作出批示,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制定我市的《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议。当前,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面临点多面广,受地形地貌影响大,收集困难等问题,急需出台《实施方案》,指导全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探索符合内江市农村特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全面提高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审议稿)》共分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

  第一章为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和省委“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内江沱江流域综合治理、绿色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世代工程,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按照突出重点、有序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治理,经济实用、维护简便,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结合全市脱贫攻坚、幸福美丽新村创建等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内江市农村特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全面提高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治蜀兴川内江实践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幸福美丽内江提供坚实保障。

  第二章为目标任务:从2018年起,我市将通过“推进、攻坚、巩固”三个阶段,加快推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不断加强,处理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通过5年努力,实现全市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第三章为重点工作:加强规划引领、加快设施建设、加强技术支撑、加强政策扶持、统筹各类资金。

  第四章为保障措施:强化责任、加强管理、营造氛围。

  三、治理重点

  按照近期和远期相结合,先环境敏感区、污染严重区,后一般区域的顺序,梯度推进,全面覆盖。优先安排30个“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和沱江等重点流域周边聚居度高、环境治理要求高的区域污水治理,优先安排15户或50人以上(常住人口)的农村居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四、建设模式

  鼓励各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整体打包,采取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来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坚持“谁投资、谁运营、谁受益”,优选处理技术专业、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业来我市投资建厂,针对本地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因子和排放标准研究处理技术,研发成套产品。结合地方实际,采用一种或多种处理工艺组合的方式组织建设处理设施。预处理设施可采用化粪池、厌氧生物膜池、沼气池等,二级处理可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池、一体式处理设施、氧化沟、净化槽等,尾水处理可采用人工湿地、生态滤池和土地渗滤等方式。

  五、资金安排

  市级财政安排“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千村示范工程”和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各县(市、区)财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通过集中新增财力、盘活存量资金、安排政府债券等多种方式加大支持力度。统筹好中央、省、市、县各级专项资金,采取上下结合、横向统筹的办法,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综合运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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