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11〕3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5〕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印发《内江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目的意义

  内江水资源总量为15.1亿立方米,多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351立方米,列全省第20位,是全国108个严重缺水市之一。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是认真贯彻国家实行全面节约战略和节约用水指导方针的重要体现。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有效地开发、利用与保护我市水资源,完善科学用水体系和节约用水管理体系,提高我市节约用水管理水平,使我市有限的水资源满足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城市经济持续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重点工作

  1、深入规范城市用水。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强城市节水规划,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推进节水“三同时”管理,从严控制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提全民高节水意识。

  2、加快推进农业节水。大力推进实施农业节水工程建设,着力推广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设施,集成打造农业节水增效示范区。

  3、着力推进工业节水。合理调整工业结构,完善工业节水标准体系,全面实行工业取水定额,力争节水型企业覆盖率应≥15%。

  4、积极推进再生水利用。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通过优惠政策和价格杠杆,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示范工作。

  5、加强水资源保护。坚持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强化取水许可管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机制。

  2、明确责任主体。各级政府是节水型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和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

  3、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把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纳入考核内容。

  4、完善制度体系。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的制度研究,建立水资源论证制度、建设项目节水评估制度、水资源消耗核算制度和节水考核指标体系。

  5、拓宽投入渠道。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程量大、工作面宽,要完善财政主导、社会资金参与的资金保障机制,积极整合中央、地方和各部门的相关资金、技术等资源。

  6、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先进实用节水技术的研发与推广,鼓励建设节水高新技术研究中心,把重点节水技术的开发列入地方创新和科技攻关计划。广泛宣传发动。创建节水型城市是全社会的义务和责任,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的宣传力度。
附件: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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