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于2019年6月25日经七届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规定将《办法》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关工作。2019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减一半”。2019年3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要求各地级以上城市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按照2019年3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写要点的函》(建办法电〔2019〕14号)以及2019年5月28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制定了《内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1.《内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是: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包括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将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2.主要目标是:2019年上半年,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到2019年底,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省系统平台互联互通。
3.改革措施:一是统一审批流程,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二是精简审批环节,采取“减、放、并、转、调”等措施,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并则并、能转则转、能调则调;三是完善审批体系,主要包括“五个一”,即“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4.统一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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