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内江经开区经科局、内江高新区经发局,国网内江供电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现将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381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388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40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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