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领域省级科技计划(专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科技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领域科技计划(专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川科农〔2022〕1号)文件要求,乐山市验收项目24个,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一)2021年1月31日及以前到期未验收项目(已逾期)2个(附件2),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验收申请材料报送至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二)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到期未验收项目4个(附件3),于2022年5月15日前报送验收申请材料。

(三)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到期未验收项目18个(附件4),于2022年9月15日前报送验收申请材料。

二、有关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要主动配合验收工作,验收内容、验收材料及有关要求参照省厅文件(附件1),保证材料真实、完整、规范。验收申请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市科技发展中心。验收时间另行通知,可申请提前验收。

三、联系方式

乐山市科技发展中心 李恺 梅庆 胡悦0833-2307807

乐山市科技局农业农村科 陈凌杰 0833-2442823

电子邮箱:369120459@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22号科技大楼3-4。

特此通知

附件:1.附件1川科农〔2022〕1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领域科技计划(专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2022.2.25.pdf

2.未验收项目清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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