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的公告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的公告
〔2022〕15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2年3月8日当晚夜盘交易起,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调整为4手。
  二、自2022年3月9日起,强麦期货2205、2207、2209、2211及2301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调整为10手。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2年3月7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