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0日,市城管执法局印发了《涉企停工停产停业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现将《暂行规定》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是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力量,依法给予违法企业停工停产停业行政措或行政处罚,是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但由于法律法规对该类行政措施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不明确,导致有的行政机关采取一些敷衍应付、简单粗暴的处理措施,给企业主体造成损失。为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元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涉企停工停产停业行政措施的通知》(广府法组〔2021〕13号)要求,制定我局涉企停工停产停业案件办理程序确有必要。
二、主要内容
《暂行规定》共六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制定《暂行规定》的目的和法规政策依据。
第二条 规定了《暂行规定》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
第三条 规定了对企业拟实施停工行政措施的办理程序。
第四条 规定了对企业拟作出停工(停产停业)行政处罚的办理程序。
第五条 规定了突发情况下需要对企业采取停工停产停业行政措施的办理程序。
第六条 规定了对未经报批擅自对企业实施停工(停产停业)行政措施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三、解读部门和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申建强 联系电话:0839-327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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