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正在成为大国博弈的又一战略制高点。今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我们应把握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及难得的机遇窗口期,加速推动我国创新药‘走出去’,树立医药大国话语权。”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公管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马一德今年带来了这样一份建议,他认为,我国原创药已经具备“走出去”的高质量水准。
马一德调研后表示,近几年,随着我国医药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创新药企业的研发积极性和研发投入大幅提升,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尽管我国创新药产业已经达到一定水平,但由于发展历史较短,国际上的影响力仍未成规模,‘出海’时更受制于一些发达国家依靠专利、制度等规则设置的非技术壁垒。”马一德表示,药品监管注册缺乏国际协调机制,是我国创新药“走出去”的制度短板。当前国际社会仍以欧美的FDA、EMA批准作为创新药质量的主要参考。
“事实上,随着中国药事制度改革,我国审评审批水平已有长足进步。2017年中国国家药监局加入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后,大力推进技术要求与国际接轨。目前ICH63条指导原则中,中国已经实施46条,预计今年全部转化实施。”马一德认为,我国创新药产业已拥有为世界更多地区、人民带去生命希望的能力。
近年来,我国与东盟、西亚、中亚等部分国家积极开展卫生健康合作。马一德建议,药监部门与共建国家加强药品监管认证政策与技术交流,逐步实现临床试验数据、检验标准和结果的共享和互认,加快推动我国创新药在“一带一路”国家的上市认可和临床使用。他还建议,相关部门建立联席工作机制,研究协调解决创新药“走出去”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政策制度、资源配置、人才培养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完善的创新药“走出去”生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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