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33 证券简称:嵘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3月4日在公司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5、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夏诚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605133 证券简称:嵘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3月4日在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晨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605133 证券简称:嵘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75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34元,共计募集资金81,36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818.4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6,541.5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698.2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843.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21年2月9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363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相关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约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该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资金额度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该项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该项资金额度以12个月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产品余额计算。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现金管理投资于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约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整体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的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约期存款,以及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通过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该项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约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整体风险可控,能够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上述投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上述事项无异议,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嵘泰股份本次以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存单,该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单次持有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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