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3月1日起施行,利好政策都有哪些?

 

由国务院出台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的实施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下面,一起来看看《条例》的实施将为市场主体准入、经营、退出带来哪些利好吧!

1.统一了各类市场主体登记规则


《条例》整合了原《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等多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规定,对不同市场主体在登记事项、登记程序、申请材料和文书格式等方面进行了统一,充分体现了现代市场经济所倡导的平等原则。

2.便捷的准入制度




在便捷化登记准入方面,以后办理流程更优化: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文本清单更易取:政府网站、登记机关服务窗口都可以获取;申请材料更精简: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相关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登记程序更简化:实行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审查期限更短:明确了审查方式为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审查期限从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

3.方便的退出制度


《条例》将简易注销程序上升到法规层面。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在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后,可以选择简易注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承诺书及注销登记申请,公示期由原来的45日缩短为20日。

4.增设“歇业”制度

 

对于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并向登记机关备案,歇业最长期限不能超过3年。歇业期间开展经营视为恢复经营。歇业期间可以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阅读及下载网址: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8/24/content_5632964.htm?ivk_sa=1024320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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