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财政直管县、经济发达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加快推动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实现突破,推进高端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引导企业进行产品攻关,我省发布了《2021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附件1)(简称“指导目录”)。为进一步完善省首台(套)政策,现对2022年“指导目录”进行修订完善,为下一步开展首台(套)保险补偿工作提供支撑。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产品注意事项
(一)推荐的目录产品应是指经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国内率先实现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的重大创新,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成套或单机装备产品。
(二)申请列入“指导目录”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原则上须具备以下条件:
1.进一步聚焦重大技术装备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对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2.符合我省工业转型升级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且为当前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重大工程急需的装备产品;
3.节能、节材、环保效果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4.在品种、规格、性能或技术参数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技术含量及附加值高。省内生产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推荐单位请按要求认真填写《2022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征集表》(附件2)。材料请勿包含涉密内容。填写内容可参考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附件4)。
二、修订产品指标注意事项
如需对附件1进行修改,请填写《2022年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表》(附件3)。
三、其他事项
请各市工信局于4月2日前将附件2、附件3汇总后报省工信厅装备产业处。
联系人:武瑞松 联系电话:0531-51782626
附件:1:2021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xlsx
2:2022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征集表.xlsx
3:2022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表.xlsx
4: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pdf
关于征集2022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的通知.pdf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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