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主要仪器设备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要求,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 号)确定的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的技术路线,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

  其中对于设备设施的要求: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申请普查样品制备或检测任务要求的仪器设备设施,仪器设备设施完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前应计量检定或校准,并保持其在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应进行功能核查。所用质控样品和化学试剂等应符合相关检测标准要求。质控样品应能溯源到标准物质(或参比物质)。化学试剂有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主要仪器设备

类别

名称

数量(台/套)

制样设备

视频监控设备

≥1

研磨设备

≥3

筛分设备

≥3

称样设备

百分之一电子天平

≥3

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2

物理指标测定仪器设备

颗粒分析自控吸液仪或土壤颗粒分析吸管仪或土壤比重计

≥5

直径 20cm,高 5cm,孔径为 10mm、7mm、5mm、3mm、1mm、0.5mm、0.25mm 的土壤筛组和孔径为   5mm、3mm、2mm、1mm、0.5mm、0.25mm 的土壤筛组

≥10

样品前处理设备

微波消解仪

≥1

可控温电热消解仪

≥2

恒温油浴箱

≥1

恒温振荡器

≥2

马弗炉

≥1

铂金坩埚(30mL)

≥10

化学性质及重金属检测仪器

定氮仪

≥2

酸度计

≥2

电导率仪

≥1

分光光度计

≥2

火焰光度计

≥1

原子荧光光谱仪

≥2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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