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数字青岛2022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数字青岛2022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数字青岛2022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数字强省、数字青岛规划,持续推动数字化转型变革,加快实现城市“慧思考”、社会“慧协同”、产业“慧融合”、设施“慧感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打造全国数字政府标杆工程

(一)打造为民服务品牌

1.聚焦群众生产生活难点痛点,用数字化手段推动“双全双百”高频事项流程性、并联式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温度,实现“六个一”(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同核查、一网联动、一证准营)。(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统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企业托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行政审批局、市科技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2.破解城市运行难点痛点,用数字化手段推动数据资源、机关建设、感知体系、经济运行、海洋发展、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政府法治、自然资源、水务管理、体育健身、政务大厅等领域系统性、一体化改革,实现“六个全”(全数据共享、全场景整合、全业务协同、全方位互联、全系统接入、全行业统筹)。(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编办,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海洋发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管理局、市体育局、市行政审批局)

(二)打造智能化城市中枢标杆

3.城市治理中枢。开展城市云脑赋能行动,打造一体化应用能力服务超市,构建全市联动、感知设施统筹、数据共享、平台共用、系统整合、应用丰富、业务整体联动的城市云脑体系,实现省、市、区(市)三级纵向贯通、横向业务联动。推动云脑“神经末梢”向镇(街道)延伸,赋能基层治理应用。按照应接尽接、应上尽上原则,推动各级各部门、各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全面接入城市云脑,新接入场景不少于50个。(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推动政务云基础系统迭代升级、公共密码保障体系完善、政务系统基于云原生服务的开放建设。(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机要保密局)

4.城市数据中枢。建设完善集地理信息系统(GIS)、物联网(IoT)和建筑信息模型(BIM)等多项技术为一体的城市信息模型(CIM),汇聚全域地上地下全空间、人地房全要素、规建管全链条多维度数据。加快全国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推进CIM一屏总览,支撑城市“规、建、管、运、服、检”等场景应用。建设全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汇聚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建立完善交通出行、生态环保、健康医疗等主题数据库,统一开展数据治理;建立完善数据共享应用监测机制,开展数据应用效能综合分析评价。(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

5.城市感知中枢。整合政务领域感知终端及监测平台,探索接入行业领域感知终端及监测平台,增强城市生命线工程、公共安全、生产安全、自然灾害等感知和预警能力,实现物联感知设施跨区域跨部门调用共享。(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局)制定重点公共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的视频感知前端布建指引,全市重点公共区域前端感知设备智能化覆盖率和联网率不低于80%。(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打造数字化公共服务标杆

6.一网通办。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动桌面端、移动端、窗口端、自助端政务服务多渠道业务协同。组织各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向省统一平台迁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一链办”。在重点领域实施全流程电子化审批,除经批准事项外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保持100%。建设青岛智慧政务全场景体验中心。(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强化“爱山东”应用,融合省、市两级移动端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次开发,多端发布”。全面融合便民惠企高频刚需服务,推动政务服务向城市生活、智慧社区等便民服务领域延伸,不断提升“爱山东”用户数和日活跃度。(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深化电子证照集成应用创新,实现线上线下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和水电气热等公共服务领域证照证明免提交,打造无证明城市。(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以及信用监管在市场治理领域的融合应用,构建集动态监测、科学分析、风险预警、辅助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扩大“青岛政策通”平台财政资金兑现项目覆盖面,逐步推广涉企优惠政策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民营经济局、市财政局)

7.一码通城。深化“码上青岛”行动,建设完善“一码通城”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各级各部门制发的电子证、照、卡、码互通融合,纳入全省居民码、企业码体系,在政用、民用、商用等领域全面普及一码应用,累计打造不少于30个一码应用场景并实现多端发布。(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区、市政府)

(四)打造协同化政府运行标杆

8.数字机关。全面梳理机关事项和办理流程,建设一批一链协同应用和重点领域多跨综合应用,实现各级各部门办文、办会、办事网上办、掌上办。健全统一身份认证管理、电子签署、电子印章、身份核验等服务,持续整合全市政务运行业务系统,推动部门自建系统与“山东通”集成对接,加快“一人一号”建设应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各区、市政府)推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数字化转型,整合法律法规、机构编制、机构履职、外部评价等政府职能运行各方面基础数据,建立事前提醒、事中评估、事后跟踪机制,逐步实现政府职能运行全流程监管。(责任单位:市委编办)

9.数字决策。建设经济运行一张图,汇聚融合各相关领域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为经济决策及行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数据支撑;建设政府法治一张网,实现法治政府一体化管理、评价和决策;建设自然资源规划一张图,实现一屏纵览自然资源、调度指挥、辅助决策等功能。(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围绕政务服务、执法监管、社会治理、经济调节、宏观决策等业务,全面梳理数据创新应用场景,培育打造100个数据创新典型应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

(五)打造精准化社会治理标杆

10.一网统管。推进省市一体“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建设,加快构建高效协同的经济社会运行态势感知体系和可视化管理体系,提升综合指挥调度、风险防范预警、事件应对处置和服务科学决策水平。(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应急局)建设经略海洋一张图,统筹全市海洋数据资源,整合海洋产业发展、防灾减灾、资源管理、渔业安全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创新、人才集聚、行政执法等业务系统,为创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提供基础支撑;建设生态环境一张网,实现生态环境决策科学化、监管精细化、管理协同化、公共服务便民化的生态环境数字化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一张图,实现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建设水务管理一张网,推进水务治理体系、水务治理能力和水务治理水平现代化。(责任单位:市海洋发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管理局)按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系列标准,升级城市管理一张网。(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完善审计、财政、国资数字化支撑能力,形成政府采购、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罚没物品、国企等全流程监管。(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11.一网治理。整合各级各部门的资源力量,建立全市统一的网格体系、规范、标准,推动城乡社区网格和部门行业网格融合统一、共享联动,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达100%。完善社会治理数据应用体系,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网格融合发展管理、网格员教育培训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打造精准治理、高效监管、多方协作的数字化社会治理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二、打造普惠数字社会样板工程

(六)打造基本民生服务样板

12.智慧教育。建设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全面整合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在线资源,变革教学模式,改进学习方式,创新评价方法。发展人工智能教育,建成1个人工智能教育示范区、48个人工智能教育示范校、200个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室。(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3.智慧医疗。推进全市一家医院场景落地,加快实现区域内就诊一号通行,医生号源一网预约,在二级以上医院推广先诊疗后付费,推动跨医疗机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共享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互联网医院数量达46家,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75%。(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创新“互联网+医保+医疗+医药”综合保障服务体系,针对不同人群提供个性化、定制化医保服务模式。推动参保人电子病历数据与就诊处方相融合,形成诊疗、处方、用药、反馈全流程闭环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14.智慧就业。着力解决创业服务碎片化问题,实现创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打造人才一站式服务,建成要素流动高效、发展活力强劲的线上专业化人才市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数字乡村。升级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完善面向农村信息服务的信息终端、手机应用。加快推进胶州市、莱西市及西海岸新区张家楼街道、即墨区移风店镇数字乡村试点工作,打造数字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乡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门式”办理。(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市通信管理局)

(七)打造质量民生服务样板

16.智慧出行。着力推进“全市一个停车场”智慧停车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接入路内、路外停车资源30万个,实现态势总览、运行监管、决策分析、备案审核、停车宏观服务、高精地图服务等功能。开展交通拥堵治理,持续推进交通管理分析研判、监督管理、指挥调度等功能,不断提升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初步形成新一代海陆空铁一体化综合交通智慧运行与服务体系,提升综合管理与指挥智能化水平。重点推动机场、地铁、海港等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升级,提高机场地铁旅客一体化换乘体验、沿海地区和管辖海域智能防卫和管控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17.智慧文旅。着力推进一部手机游青岛场景落地,整合全市范围内食、住、行、游、购、娱等资源,提升文旅服务、体验、管理水平。培育5家数字出版骨干企业,青岛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年产值达到110亿元。建设5家全面数字化景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场所均具备数字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推动3个以上公园建成智慧景区。(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

18.智慧体育。完善公共体育“一站式”服务范围,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实现全域体育场馆管理及预约、赛事活动组织、全民健身服务指导等场景,接入健身场所不少于100个、公共健身器材5000件。建设5个智慧体育场馆,推广场馆设施资源共享模式,实现智能化运营管理与服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9.智慧社(街)区。加快试点步行街和商业街区智能化基础设施部署和升级。建设20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社区,拓展无接触交易、智能结算、网订店取(送)、自助售卖等数字化场景。打造5个左右直播电商产业集聚区、直播和电商短视频制作基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累计打造150个智慧社(街)区示范点。(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大数据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鼓励发展居家社区养老、康养结合、医养结合服务,逐步形成线上线下结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0.新型智慧城市试点。推动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全域试点,加快创建五星级标杆城市。推动青岛西海岸新区全区域、全领域数字化发展试点示范,为全国、全省数字化转型建设提供青岛经验。(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各区、市政府)

(八)打造底线民生服务样板

21.智慧救助。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流程。加强省低保、特困、边缘、临时社会救助业务系统与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协同。推动各类助残服务事项接入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协同服务,普及信息无障碍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22.智慧社保。深化社保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全领域业务多渠道、智慧化的一网通办,社保待遇领取资格无感认证率达到95%。(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群众提供社保、医保和费用征收“一站式、一链式、一体化”协同办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建设农民工工资权益一件事平台,实现农民工工资维权闭环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

三、打造一流数字经济示范工程

(九)打造数字产业化示范

23.特色领航产业。发展智能家电产业,依托国家高端智能化家用电器创新中心,加快推进中央空调(胶州)智能制造基地等项目建设,全力打造国内一流的智能家电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超高清视频产业,依托“一带四核”超高清视频产业基地,构建涵盖设备和终端产品生产、内容采集、制作、传输、呈现、应用等各环节的超高清视频产业链,产业总规模达到1000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通信管理局)加快国家先进计算产业创新中心青岛基地建设,实现高端先进计算产业快速聚集。(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4.关键基础产业。发展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以模拟及数模混合集成电路、半导体功率器件、光通信芯片及模组、MEMS传感器、第三代半导体为重点方向,加快全产业链布局,力争半导体和集成电路实现新突破。加快集成式智能传感器等项目建设,推动六英寸晶圆半导体等项目产能爬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5.未来新兴产业。发展软件产业,提升关键软件供给能力,培育一批首版次高端软件产品。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建设10家左右人工智能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在语音识别、图像识别、智慧云脑、智能交通等方向加快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发展虚拟现实产业,打造VR创作研发、VR+全产业链、虚拟现实多元体验的聚集示范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6.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推进线上数字实验室建设,积极探索政务数据运营,发挥市场主体力量,充分挖掘应用场景,研究建立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促进政企数据供需对接、有序流通和创新应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十)打造产业数字化示范

27.工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工业互联网,市级认定80家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以及自动化生产线,累计企业上云数量达到4万家,工业企业关键业务环节全面数字化率达到68%。深入实施工赋青岛专项行动,依托工业互联网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构筑以双跨平台为龙头,特定行业特定领域平台为协同的一超多专发展格局,力争上线工业互联网平台超过40家,推动1000家企业实施工业互联网改造,新建100个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发展工业互联网园区,加速中德生态园、董家口化工产业园、高新区“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等示范园区建设,建成10家特色鲜明的数字经济园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8.农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发展特色高效数字农业,加强数字技术与种植业、畜牧业、种业深度融合,打造智慧农业试验区。围绕特色粮经、园艺种植、畜禽养殖等产业领域,新认证10个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建设3个智慧畜牧业应用基地、1个智能牧场。大力推广应用新型智能农机装备,引导传统农业机械智能化改造提升。优化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梳理汇聚全市农业农村基础信息资源。(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9.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数字贸易,鼓励支持外贸企业开展全过程数字化转型,推广“云展示”“云对接”“云招商”等线上交流合作平台,培育一批跨境电商海外仓、产业园、示范企业,网络零售额达1800亿元,行业(产品)垂直电商平台达到10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展金融科技,深化金企通金融服务平台场景应用,为金企对接融资、信用评估、风险监控等方面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区块链金融服务创新平台,发挥区块链在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协同效率、加强日常监管和风险监测能力以及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更多金融机构、应用场景进驻政务数据中台,利用政务数据为中小微企业增信融资,支持综合信贷金额不低于200亿。(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稳慎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鼓励企事业单位职工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扩大场景应用范围。(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

30.国企数字化转型。推动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在智能家居、智慧医疗、工业制造、交通出行、公用事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形成若干个数字化转型示范应用(项目)。(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十一)打造数字科创示范

31.数字科创技术。推动数字技术源头创新、要素集聚、关键攻关,在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等优势领域技术创新中心、研发计划争创上再加速,全力提升数字技术自主创新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2.数字科创企业。开展数字化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育苗工程,加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投入后补助等普惠性政策实施力度,完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梯次发展的科技型企业培育体系,数字化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开展数字化领域科技型领军企业培育工程,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加快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企业,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到科创板上市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3.数字科创平台。建设智慧海洋大数据平台、空天大数据应用创新中心等一批数字科创平台示范项目。加快建设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四、打造数字设施标志工程

(十二)建设信息基础设施

34.通信基础设施。深化千兆城市建设,扩大千兆光纤网络、5G网络覆盖范围,万兆无源光网络(10G-PON)及以上端口数达到7.9万个,力争5G基站达到3万个。坚持以建促用、以用带建,拓展行业应用场景,推动双千兆网络赋能千行百业数字化转型。争设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加强青岛国际海底光缆登陆站建设,加快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委网信办)推进重点行业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IPv6改造。(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大数据局)

35.算力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一批数据中心项目,争创省级数据中心核心区,创建一批省级行业大数据中心节点、大中型新型数据中心、低时延边缘数据中心,数据中心标准机柜数达到4万个。(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加快全球中文学习平台、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山东分中心(青岛节点)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6.智能终端设施。加快物联网终端部署,打造一批窄带物联网(NB-IoT)规模应用场景,实现区(市)以上主城区NB-IoT网络全覆盖及室内、交通路网、地下管网、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应用场景深度覆盖,物联网终端总数达到1500万个。(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加快Handle全球根节点(青岛)建设,推进家电、机械、纺织服装、物流、橡胶轮胎等行业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及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三)建设融合基础设施

37.交通融合基础设施。依托蓝谷至胶东国际机场快速通道建设,推广车路协同技术应用,打造省内首条、国内一流的智慧一级公路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8.水利融合基础设施。完善部署雨量、水位、流量、水质、水利工程安全等智能监测设施,实现大中型水库雨量、水位全覆盖,大中小型水库工情视频监控全覆盖。加快建设取用水户远程在线监测计量、供排水管网监测预警设施,提升对涉水信息的实时监测和智能感知能力。(责任单位:市水务管理局)

39.能源融合基础设施。统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加强居民小区、商业楼宇等重点区域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建设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争取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3万个。建设能源大数据中心,推动“5G+智能电网”应用,提升电力保障能力和供电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青岛供电公司)

40.市政融合基础设施。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整合汇接现有城市供热、城市燃气、道路尘土等行业感知数据,实现城市运行态势监测监管和预警。(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推动CIM+智慧工地、智慧管廊、智慧物业、智能建造等场景应用,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推动电力杆塔、通信基站、路灯、监测监控设备等多杆合一、功能整合和数字化改造,新建智慧灯杆500个。推动城市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智慧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推进单建人防工程使用监督数字化,开展防空地下室防护效能监管数字化试点。加强预警报知系统建设,实现防空防灾警报数字化发放。(责任单位:市人防办)

五、打造综合保障体系配套工程

41.加强统筹推进。数字青岛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各级各部门规划、项目、数据及行业一体化统筹。加强规划统筹,进一步理顺大数据发展体制机制,出台《数字青岛发展规划(2023—2025年)》。加强项目统筹,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全过程全流程监管。进一步加大部门、区(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维资金统筹,能纳入全市一体化集约化建设的,一律纳入统筹实施。加强数据统筹,破解“数据分散、共享不充分”难题,开展政务数据物理集中汇聚、统一治理,统一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加强行业统筹,坚持管行业也要管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原则,推动各级各部门研究制定本区域本行业专项数字化转型方案。(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

42.加强人才培养。探索依托高校各类信息化学院(专业)建立数字化人才联盟,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急需为牵引,与行业产业领域龙头企业紧密合作,培养产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各高校院所)加大数字化培训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数字化转型思维能力和专业素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大数据局)推动建立适应数字化转型激励体制,强化人才政策补贴,引导企业采取股权激励等方式加大人才引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3.加强资金支持。强化各级财政资金对数字化转型的保障,统筹利用好各级各类财政资金,加大对重点转型任务的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数字化转型重大项目的建设模式。(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市政府)有序开放场景供给,积极创新项目和数据市场化运营模式,利用政策杠杆、购买服务、合作运营、市场激励等模式吸引企业参与数字青岛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

44.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主流媒体、各类新兴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报道数字青岛建设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讲好数字青岛故事。组织召开数字化领域相关峰会论坛,搭建成果展示、经验交流、供需对接平台。(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

45.加强安全保障。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持续开展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检测,促进网络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和网络运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加强金宏网、互联网系统保密监管,推动各应用系统基于信创环境开发或全面兼容信创环境,深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严格落实数据安全保密主体责任,推动数据分类分级,加强数据脱敏脱密、风险识别与防护等技术应用,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委机要保密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46.加强督导考核。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推进,围绕数字青岛建设重点项目、任务,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责任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加大对各级各部门数字青岛建设评估、督导、考核力度。(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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